《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docx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docx(2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版本及修订说明修改日期版本及主要修订内容2022/9/20首次发布二。二二年九月第一章总体要求4一、概览4二、做市商岗位设置4三、做市商风控合规管理4第二章债券做市商5一、主做市商6二、一般做市商6三、做市专用证券账户7四、做市商类型变更8五、做市商信息变更与披露8六、做市商动态管理安排8第三章债券做市品种10一、基准做市品种10二、自选做市品种12三、做市债券信息披露12第四章债券做市业务12一、做市方式12二、做市业务评价13三、做市支持措施15四、监管豁免情形15附件1:基准做市实施方案17附件2:关于债券做市业务准备情况的专项说明(参考模
2、板)20附件3: 一般做市业务报备表22附件4:做市业务变更报备表23附件5:暂停/恢复做市业务申请表24附件6:终止做市业务申请表25重要提示一、为便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做市 商规范开展债券做市业务,进一步明确各业务环节操作流 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 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一 一债券做市(以下简称做市指引)相关规定,制定本 指南。如本指南与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业务规则发生冲突, 应当以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业务规则为准。二、在本所固定收益业务专区的债券做市业务功能上线 前,做市商应当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邮件主题 应当注明办理
3、事项,附件超过IOM的需以超大附件或者网盘 链接发送。如未特别说明,相关文件均需加盖公章,以彩色 扫描件方式制作成PDF文件。做市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文件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确保提交的电子文件与原件一致。三、本所将根据业务需要不定期对本指南作出修订,并 保留对本指南的最终解释权。第一章总体要求一、概览债券做市商(以下简称做市商),是指按照交易规则 做市指引的规定,在本所债券市场为债券提供流动性、 开展债券做市业务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分为主做市商和一般 做市商。债券做市业务是指做市商在本所债券市场持续报出做 市品种的双边买卖价格、对本所债券投资者的询价请求
4、进行 回复,以及通过本所认可的其他做市方式,为债券提供流动 性的行为。做市商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技术系统、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制度,加强对市场风险、模型风险、存货风险、做市风 险、操作风险等业务风险的识别、监测和控制。二、做市商岗位设置做市商需配置专门的债券做市业务团队开展做市业务, 不得把做市业务外包,或者交由第三方机构开展。做市商开展债券做市业务需设立交易、风险控制、技术 运维等岗位,涉及交易、风控、合规、清算、信息技术等多 个业务和功能支持部门,并建立备岗机制。做市业务应和经 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进行有效隔离,防止敏感信息的 不当流动和使用。三、做市商风控合规管理做市商应当制定健全的业
5、务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流程,涵 盖做市业务管理、交易管理、结算、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应急等各个业务环节,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岗位设 置。做市商应当根据监管部门以及本所相关规定,制定做市 业务相关管理办法,保障业务规范开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做市业务实施机制、决策流程、授权体系、风险管理、合规 与内部控制等。做市商应当制定做市业务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做 市业务的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做市业务风险管理基本原则、风险指标设计、风险识 别与评估、风险控制与处置、风险定期报告机制、压力测试 的情景设置和分析等。做市商应当制定做市业务应急预案,以应对做市业务中 的突发事
6、件,保障做市业务平稳开展。第二章债券做市商本所债券市场的做市商包括主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主 做市商对基准做市品种开展持续做市业务(以下简称基准做 市业务);一般做市商对其自行选定的做市品种在一定时期 内开展做市业务(以下简称一般做市业务)。主做市商可以 参照一般做市业务的要求对自选做市品种开展做市业务。证券公司为债券交易开展做市业务的,应当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取得相应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对于已取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本所将根据业务报送材料接收其成为 本所债券做市商、在深市开展债券做市业务。一、主做市商(一)主做市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
7、债券交易参与人可以成为主做市商,开 展基准做市业务:1 .市场交易活跃,近2年债券交易量排名靠前;2 .具有专业的做市团队和较强的做市能力;3 .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主做市商材料报送债券交易参与人拟成为主做市商的,应当向本所报送以 下材料:1 .基准做市实施方案(附件1);2 .关于债券做市业务准备情况的专项说明(附件2);3 .本所规定的其他文件。拟开展基准做市业务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应当提交材料 至本所指定邮箱szsebond,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债 券做市业务-主做市商材料报送-【机构全称】”。本所将于 2个交易日内受理报送材料,并在受理后5个交易日内反馈 结果。本所将对报送材料进行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 深圳 证券交易所 债券 交易 业务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