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规定.docx(1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1目的为加强对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生产设施。3职责设备部为本制度的具体落实部门,生产部为日常监督部门。4程序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4. 1生产设施选购4.1.1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产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生产设施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4.1.2 设备部应根据本
2、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生产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4.1.3 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4.2 生产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4.2.1 设备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开停车方案、设备停修吹扫方案。4.2.2 设备部制定生产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4.2.3 设备部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4.2.4 设备部负责员工培训。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4.2.5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
3、岗。4.3 生产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4. 3.1设备部严格执行本制度,由生产部人员负责检查落实。中生产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4.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确定生产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4.3.4预检预修,是确保生产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设施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生产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设施从本质上的安全性。4.4生产设施维护保养制度4.4.1生产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生产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生产设施安全,负责人调离,
4、立即配备新人。4.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4.4.2.1自觉爱护生产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4.4.2.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4.4.2.3做好生产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4.4.2.4生产设施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Jit状况良好。4.4.2.5做好生产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4.4.2.6保持生产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4.4.3设备部要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测且证件齐全。4.5生产设施检查制度4.5.1设备部施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施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生产设施
5、保养维护记录上。4.5.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生产设施实际运转状况,制定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4.6生产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4.6.1生产设施报废的基本原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4.6.3生产设施改造的基本要求4 .6.3.1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生产设施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5 .6.3.2生产设施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4.6.4严格执行生产设施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建立生产设施技术管理档案,记载生产设施一生全过
6、程的状态。按照生产设施选购,生产设施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盘保存。5相关文件及表单生产设施一览表年度设备检维修计划生产设施保养维护记录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0目的建立电气安全管理程序,保证公司变电、配电、用电系统的供电、用电安全O加强本公司电气安全管理O2.0.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各工厂及各客户服务现场电气安全管理。3.0.定义3.1电气安全:变、配电系统、动力照明系统的供电、用电安全。包括设备和人身安全;3.2超低压:小于50V的交流电压或小于120V的直流电压;3. 3带电工作区域:当进入该
7、区域时如果不采取防护措施就不能确保防止触电危险的发生;4. 4带电区域作业:在带电区域作业时员工的身体或所携带的工具、所操作的设备或装置会接触到带电部件或进入带电工作区域;4.0.职责4. 1.技术支持部门联合负责制定和修改此程序。4. 2.设备维修部及客户服务现场员工负责执行此程序并负责本程序的培训,保证此程序能够正确实施。4. 3.工厂所有50伏特以上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包括动力、照明,下同)变更改造必须执行此程序。5. 4.电气工作人员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执行此程序。5.0程序要求1、科尼起重机设备有限公司电气工作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国家供用电规则、工矿企业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和电
8、气安全工作规程。2、电气作业人员资格规定-“有资格的电气作业人员”,是指经过当地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并发放了有效的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相关人员”,会进入带电区域作业(比如测试、维护、维修、清洁),从而可能会接触带电设备或元件造成触电危险的非专业电气作业人员,比如无电气作业资格的维修人员、配电操作人员、动力设备的操作人员及机械工程师等。- “无资质相关人员”:会进入带电区域作业,从而可能会接触带电设备或元件造成触电危险却又没有接受过防止触电危害知识、电气安全防护知识培训的相关人员。- “其它人员”指上述人员以外的人员。3、所有非科尼员工如果不是有资格的电气作业人员,禁止在任何带电区域作业。
9、4、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变更改造安全规定。4.1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电气设计必须经专业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工程项目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过程电气作业安全,拉设临时电源线须经专业工程师批准、由公司电工负责接线。4.2如果没有专业工程师签字认可,不得对电气系统中的过载电流保护装置进行任何修改,即使是临时性的修改。4.3专业工程师负责实施对新装、改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严格依照国家标准脸收,电气改造部分竣工图必须有专业工程师签字认可,竣工图内容必须准确反映在工厂电气相关图纸上。4.4电气设备、线路改造完工后一个月内完成相关图纸的修改,经审核签字后存档。4.5购买新型、改型的电气设备、材料须经专
10、业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安装使用。5、安全作业技术规定5.1电气安全作业管理专业人员5.1.1电气作业属于危险作业,必须遵守动火及其他危险作业安全环境管理程序。安排电气作业的主管负责电工电气作业过程、人员、设备的安全,且应对电气工作人员规定明确的岗位安全职责,并根据需要进行电气作业过程安全检查。5.1.2电气作业人员应根据其职责和工作性质熟悉有关安全作业规定,参加劳动部门主办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持电工作业操作证进行电气作业O5.1.3电气作业人员取得资质后每两年应该参加复审培训并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电气相关操作、维修等作业。5. 2超低压和低压作业:5.1.1 一般作业: 对低压电气设备、照明线路
11、进行维修作业时必须由二人进行; 在执行电路线路工作之前,应当识别出并适当关断相应的线路负载,其中包括相应的开关和/或负载额定线路的断路器; 提供充足的照明确保专业人员良好视线,避免接触带电元件; 在可能接触暴露带电元件的区域使用的移动式梯具应该用非传导材质做横档,例如玻璃纤维或木头; 专业人员进行带电操作时不容许佩戴有传导性的首饰和衣物; 在有带电元件暴露危险的区域,只有在提供了充分的安全防护情况下,例如提供隔离设备或隔离护栏后,才可进行房间的清洁工作; 只有有资格的专业人员才可以旁路电力安全联锁,保证在最低危险条件下进行设备维修工作。一旦维修工作完成,必须立即恢复联锁系统至正常的操作状态;
12、在接近暴露的带电导体或线路元件的区域工作时,必须使用电力绝缘工具和/或绝缘的设备; 带电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所有的工具均应有绝缘把手,工作人员应穿紧袖口衣服和绝缘鞋、戴工作帽,站在绝缘台垫上或进行必要的绝缘隔离。更换保险时应戴护目眼镜。注意严禁人体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维修使用的工具应当定期测试绝缘性能以及评估目前的最大击穿电压。 工作工具应该是非传导性的材料,例如绳索、梯具等。5.1.2 维修操作一常规作业- 只有专业人员才能进行配电柜内电器元件的维修;- (除非在紧急状况下)不允许使用无负载断路器的电缆线连接、保险丝连接、终端插头连接;- 有插头和插座的设备在连接或断开电动机之前应该切断电
13、源。5.1.3 维修操作-过载电流保护装置执行后的再关闭- 用电设备必须有合格的过流保护装置,金属外壳接地良好,移动电气设备须配备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 在恢复电路电压之前由专业人员进行过载保护原因的识别和处理;- 如果没有专业的工程师书面批准,不得违背安装设计及对线路和导体的过载电流保护装置进行任何修改,即使是临时性修改也是不允许的。5.1.4 维修操作带电设备和元件的非常规作业- 如果不存在由于电弧而增加电气燃烧或电气爆炸的危险,那么超低压带电元件不需要断开电源;- 除非切断电源会增加危险,或由于设备设计或操作的局限,员工在可能接触到暴露的低压带电元件前应该断开电源;- 如果有人会接触切断
14、电源的固定设备或线路作业,那么线路带电元件应该被锁定、挂牌,并使用适当的测量设备检验断电状态。如果没有锁定挂牌,那么该设备或线路应当被认为是带电状态。5.1.5 维修操作带电设备或元件的常规作业-应该保护员工避免让身体任何部分直接或由于传导性物体间接接触到带电线路元件(如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电弧防护面罩、阻燃服等);-作业方式应该考虑到具体的作业条件、电压水平以及所接触电气导体和线路元件的熔断电流。5. 3高压作业5.1.1 高压配电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合同方人员不容许在高压配电系统作业;-任何在高压电分配系统进行的工作需要联系外部(有资质)电力合同方人员或公用电力系统服务人员进
15、行。5.1.2 高压设备(仅适用于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应该接受高压、专门设备的相关培训,如果可能的也要接受政府机构专门的高压电安全培训;-得到授权方可进入到使用高压供电的大型电动机或特殊电力机械的区域工作。5.4特殊操作环境下的作业5.4.1 危险场所的作业-具有易燃材料的区域,依据当地法规选用具有相应防爆级别的电器设备;-如果没有防爆设备,考虑到作业的可行性,可以考虑采用许可证制度进行危险性控制。5.4.2 高架或地下电线作业-如果执行高架或地下电线作业,电线应该断电和接地,或者在作业前依据危险性评估结果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必须遵循可适用的地方行业标准。5. 4.3拥挤空间作业-任何人员在有暴露的带电元件的拥挤空间作业,应该使用防护屏蔽、防护栏或者绝缘材料防护,避免人员无意接触到这些元件;-采取措施防止门、可转动仪表盘和其他盖子在转动中致使人体接触到暴露的带电元件。5. 5电源插线板- 插头和电源线必须满足地方、区域和国家标准;- 不得使用插头和电源线替代固定配线;- 不容许使用移动式电源配电盘为固定设备提供电源;- 电源软线或延长线路应该有接地导线;- 接地导线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连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