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过多诊疗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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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羊水过多诊疗规范羊水量达到或超过2000ml者为羊水过多。羊水量在数日内急剧增多者为急性羊水过多,数周内形成者为慢性羊水过多。【诊断标准】(一)病史以往可能有畸形或多胎史,或有糖尿病病史。(二)症状与体征1.急性羊水过多(1)妊娠中期子宫于短时间内急骤增大。(2)患者不能平卧,出现压迫症状。(3)腹部膨大胀痛,皮肤紧绷发亮。(4)腹壁下扩张充盈的静脉清晰可辨。(5)下肢及外阴高度水肿。(6)胎位不清,胎心音听诊遥远,或听诊困难,偶有胎动感。2.慢性羊水过多(1)妊娠晚期,腹部增大虽较一般同期妊娠为快,但较急性者缓慢。(2)症状明显亦有不能平卧者,但一般尚能忍受,胎位可以查清,但胎心音较遥远。(
2、三)辅助检查1 .B超检查:胎儿四肢伸展浮游于羊水中,晚期妊娠时羊水指数大于25cm。有时可以发现胎儿畸形,常见者有神经管畸形,如无脑儿、脊柱裂、脑脊膜膨出,此外可见双胎中的一胎畸形。2 .X线检查:腹部平片可见胎儿四肢伸展,间接显示羊水区扩大,有时可显示无脑儿、双胎中之一胎畸形。3 .母血及羊水的甲胎蛋白测定(AFP):如母血或羊水中甲胎蛋白量异常增高,则提示有胎儿畸形。4 .常规作血糖筛选,必要时作糖耐量试验以除外妊娠期糖尿病。【治疗原则】主要根据胎儿是否有畸形及羊水增多的程度而定。(一)终止妊娠凡发现胎儿有畸形者,即终止妊娠,终止妊娠方法根据羊水量、宫颈成熟程度而定。(二)继续妊娠凡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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