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心城区强度高度密度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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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中心城区强度高度密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开发强度高度密度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城市空间形态,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放管服”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重庆市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编制和管理,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总量控制,分级分区。根据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中心城区人口和建设用地总规模逐层分解落地,构建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规划编制体系,以及规划单元-街区-地块的“穿透式规划管控体系,落实城市设计与详细规划
2、双控机制。因地制宜,分片施策。根据不同区域的建设情况、发展定位和特定条件,优化存量,提质增量,重点加强未出让用地管控,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宜高则高,宜密则密。因应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贯彻以轨道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格局和小街区、密路网理念,适度提高中心地区和轨道站点周边地块容积率,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复合利用,引导人口与就业岗位向轨道站点周边集聚,提高-2-城市运行效率,实现精明增长。宜低则低,宜疏则疏。彰显城市特色,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加强山脊线、水岸线的保护,临山临水临绿临文地区降低开发强度与建筑高度,控制建筑密度,增加开敞度。第四条按照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
3、三个层级对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和建筑规模进行分级管控。总体规划层级,明确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城市风貌和强度高度密度控制的总体原则;分区规划层级,划分规划单元和街区,明确规划单元和街区的人口规模和建筑规模;详细规划层级,确定地块强度高度密度指标。第五条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共划定为五个强度高度密度分区。其中,城市中心区,两江、西永、茶园、钓鱼嘴-龙洲湾、北倍、陶家、龙盛、南彭等8个组团中心,重庆北站、重庆西站、重庆站、重庆东站等综合交通枢纽,以及城市级Te)D综合开发区划定为强度高度密度一区、二区;内环以内其他地区、内环以外的组团中心外围等地区以及部分组团级和街道级TOD综合
4、开发区划定为强度高度密度三区;内环以外的一般区域划定为强度高度密度四区;内环以外的两江四岸区域,四山和重要城中山体、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片区的周边地区,划定为强度高度密度五区。第六条居住和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按下表进行分区管控。表1居住、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分区控制指标表用地性质类型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居住用地基准容积率2.52.52.01.51.2容积率上限3.03.02.52.31.8商业商务用地基准容积率3.53.02.52.01.5容积率上限5.54.03.53.02.3第七条(一)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取值根据所在强度分区的基准容积率,结合地块规模、轨道站点、周边道
5、路三项容积率影响系数确定地块容积率。地块规划容积率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地块所在强度分区的容积率上限。计算公式:规划容积率=基准容积率X(1A1A2A3)1.地块规模容积率影响系数(Al)以4公顷为基准用地规模,居住用地地块规模容积率影响系数按表2进行确定。表2居住用地地块规模容积率影响系数面积区间S(公顷)修晌系数AlS404S8-025以2公顷为基准用地规模,商业商务用地地块规模容积率影响系数按表3确定。表3商业商务用地地块规模容积率影响系数面积区间S(公顷)影响系数AlS202S4-0.202.轨道站点容积率影响系数(A2)轨道站点容积率影响系数以站点几何中心作为半径起算基点,规定半径分别为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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