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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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公司员工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02)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省XX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工作。3定义3.1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有毒有害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
2、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4职责4.1 安环部部负责开展和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4.2 承包商具体施工过程中涉及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对其提出职业健康管理要求,并监督检查其实施。5核心要求5.1 职业病防治方针和原则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5.2 机构设置5.2.1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任常务副组长,其它副总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环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5.2.2 各部门负责
3、成立本部门内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53职业卫生人员配置公司按要求配置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人数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满足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的需要。53.1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所属各公司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53.2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方可上岗。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公司医疗、健康设施及服务的要求,及时配置所需的药品和急救设施,并定期维护、校验、检查和补充。53.3 生产现场配
4、备急救员,急救员数量及素质要满足实际情况。53.4 业卫生设备设施及相关物品配置53.4.1 疗、健康设施及服务要求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保证职业卫生管理的需要,并编制个体防护用品台账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台账.53.4.2 业卫生设备设施及药品要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和季节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53.4.3 业卫生监测器材安排专人统一管理。53.4.4 作场所设置现场急救箱,放置在固定位置,指定急救员或相关人员负责管理和使用,并定期检查和补充。53.5 期预防53.5.1 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或现场,其工作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并张贴职业危害告知书。53.5.2
5、 法实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及时、如实向当地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申报,同时向省公司备案,接受监督。53.5.3 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后,因采取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省公司申报变更内容。53.5.4 立企业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见附件3)。53.6 业卫生的日常管理和危害控制53.6.1 业卫生的工程控制(I)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
6、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做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2)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护措施所需费用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措施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1.1.2 职业卫生的管理控制(1)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在合同XX确告知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为其配备与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2)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3)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
7、常监测。(4)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卫生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5)对在职业卫生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在其退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组织其进行职业卫生检查。(7)为员工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存档,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员工调离或者死亡,各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移交或封存档案。1.1.3 职业健康的行为控制(1)各部门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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