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1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发(2022)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4)12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
2、总抓手,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许昌。(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低于4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3.5%,重污染天数比例低于1.6%,完成省下达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一)严把“两高”
3、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两高”项目相关要求,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严格执行有关行业产能置换政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改扩建项目方可投产。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以及涉及锅炉炉窑的其他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达到环境绩效A级或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落实焦化行业产能退出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严格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
4、将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清洁生产水平低、治理难度大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范围,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按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要求,2024年年底前完成长葛市钢铁企业高炉和步进式烧结机淘汰拆除工作;加快淘汰长葛市钢铁行业独立热轧工序;加快推动年产能为6000万标砖的烧结砖瓦窑企业关停退出,2025年10月底前,对其中的D级企业实施关停退出(绩效等级以2024年评定级别为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各县(市、区)结合辖区内产业集群特点,以铸造、再生金属、耐火材料、家具制
5、造、人造板制造、工业涂装等产业集群为重点,2024年6月底前制定重点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排查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重污染企业,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提升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绿岛”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快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展环保装备与服务产业,鼓励环
6、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广力度,围绕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生产工艺深度脱碳、工业流程再造、电能替代改造、二氧化碳回收循环利用等技术示范工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一)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序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开展“光伏+”公共建筑屋顶提速行动,推动建设一批规模化开发项目。到2025年年底,力争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装机达到27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32亿千瓦时以上,煤炭消费占比降至40%以下,外引输气能力达到8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
7、到16%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二)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行动,分解下达规上工业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控制指标,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十四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重点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煤研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对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鼓励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
8、洁能源替代。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基本淘汰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加快推动许襄供热长输管线建设,充分发挥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2025年年底前,对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具备供热替代条件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在保障电力、热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城区煤电机组“退城进郊(园)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市城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全市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许昌市 空气质量 持续 改善 行动 方案 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