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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草说明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为统筹推进全市专利导航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衢州市专利导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起草背景(一)上级有部署。2021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提出“积极发挥专利导航在区域发展、政府投资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2022年3月,浙江省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实施意见,专题部署“强化企业专利导
2、航、推动出台地方专利导航配套落实措施”。(二)文件有要求。2021年9月,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印发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正式启动省级专利导航产业载体建设;同月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突出专利导航对产业、企业发展的引领作用”。2023年6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专利导航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本区域专利导航工程,建立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强化专利导航公共服务供给”。(三)现实有需求。制定衢州市专利导航管理办法,对进一步加强专利导航管理,规范专利导航活动,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治理能力与水平,发挥专利导航对创新驱动
3、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和营商环境优化的支撑作用,加快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的现实需求和有效保障。二、起草过程收到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后,衢州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组建了由局领导牵头、知识产权分局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小组充分学习借鉴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中的成熟做法,结合衢州实际,起草了衢州市专利导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三、主要内容衢州市专利导航办法(征求意见稿)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决策部署,重点面向六大标志性产业链,充分发挥专利导航的决策支撑作用,有效促进创新资源高效流动、优化配置,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和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产业
4、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办法共有五个章节。(一)适用范围主要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以及专利导航概念(二)职责分工主要明确市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全市专利导航工作的职责分工。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专利导航工作起组织领导、政策支撑、服务供给的工作职能。县级以上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地方需要,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专利导航工程计划。(三)项目实施主要明确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布局规划、备案管理和绩效评估,规定基地建设主体、建设条件、基地功能和制度建设,并协同高校、科研等行业主管部门,推动高校、科研组织的专业技术、信息资源向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开放使用,支持专利导航服务
5、基地协助高校、科研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四)服务体系培育与管理主要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协同发展专利导航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建立健全专利导航支撑服务体系,布局建设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联盟和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布局,培育规范专利导航支撑服务机构和人才团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培育推荐优质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省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省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的遴选、备案和国家级推荐工作,确定备案要求,定期发布名录,实行动态管理。(五)成果推广与应用主要明确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依托省专利导航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相关部门和地区之间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统筹管理,定期公开发布一批专利导航成果优秀案例,争创专利导航浙江品牌。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决策参考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充分利用专利导航成果。鼓励有关部门、企业和其他创新主体广泛运用专利导航成果。(六)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专利导航项目、服务基地和服务机构的保密管理、信用管理和人员管理。规定项目验收管理、基地绩效管理和机构信用管理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