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精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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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彦淖尔市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精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精准服务行动,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为更好地开展此项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精准服务是以“科技服务平台”为载体,以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精准服务示范园区、示范点、示范户为服务重点,通过加大对各类经营主体的科技服务力度,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引领示范作用,激发农村牧区各类主体活力,辐射带动周边农牧民增收,助推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第三条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精准服务对象通过科技服务平台邀请服务专家提供“一对一”指
2、导解答精准服务。服务对象根据服务满意度对服务专家进行评价,用电子服务券支付服务费用。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是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精准服务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精准服务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二)总体安排部署指导精准服务的实施。第五条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研究所是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精准服务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精准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保障精准服务的实施;(二)对旗县区精准服务具体情况进行监管、调度、考核;(三)对精准服务专家、服务对象、平台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第六条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是辖区内精准服务具体实施部门,主
3、要职责:(一)具体制定本旗县区服务实施方案、管理规定等;(二)负责辖区内精准服务专家、服务对象的认定和管理;(三)对本旗县区的精准服务服务审核把关和回访;(四)对辖区精准服务专家及服务对象进行考核;(五)对辖区服务情况进行总结,制定下年服务计划;(六)按时为服务对象发放服务券、为专家报销服务费用;(七)配合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研究所做好服务专家、服务对象的培训工作。第三章专家团的职责、选聘及管理第七条各旗县区须组建“精准服务专家+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专家团队,实现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与精准服务深度融合。所组建专家团成员不得少于10人,且涉及当地农牧重点产业。专家团需选出一名组长对团内成员进
4、行统一管理。组长需有副高以上职称,责任心强,充分掌握当地科技服务需求。专家团建立后报市科学技术局备案。第八条精准服务专家团成员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精准服务指导。及时响应用户邀请,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线上或线下服务指导;(二)发布农事信息。结合农事生产实际,及时在精准服务平台发布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治等农事指导建议;(三)开展科技培训。配合市、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求,适时开展农牧业技术培训服务;(四)做好总结汇报。按时做好年度服务总结工作,按要求报送典型服务案例,做好经验交流和分享;(五)做好其他咨询服务工作。第九条服务专家团成员选聘及管理(一)选聘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
5、职业操守,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强,热心科技服务事业;2 .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具有较深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操作能力;具备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从事科技服务10年以上;熟悉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能够提供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技术服务咨询的业务骨干。(二)选聘程序1.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将申报材料报所属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3 .所属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服务专家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认定;4 .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将服务专家名单报送市科学技术研究所备案。(三)聘任管理1.服务专家聘期五年,实行动态管理,按年度对专家工作业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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