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修订).docx
《大学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修订).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XX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学籍学历管理,强化工作责任机制,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XXXX学院章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学籍学历管理,是对我校学生学籍信息、学业成绩、学习成果和学历学位的全面管理,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学籍异动、学籍处理、学籍信息变更、学业成绩考核与记载、学习成果认定与存储、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
2、审查、学历学位注册与证书发放等具体工作的管理。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学校行政主要领导、分管学生学籍学历工作校领导、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处、团委和各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组成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学校行政主要领导是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学历工作校领导是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直接主管责任人,承担领导、协调和监管责任;学生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组织实施责任;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是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是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具体责任人。第三章入学与注
3、册第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未报到入学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第五条每学期开学后,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学籍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第四章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六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籍档案,作为学生升级、留级、退学、毕业和学位评定的重要依据。第七条学校鼓励学生应征入伍,学校对入伍学生在学业修读、课程考核、成绩替代与学分认证等环节予以帮扶并给予一
4、定的政策倾斜。第八条学校制定相关文件,对学生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外的各类学习、培训、竞赛、实践和创新创业等活动的成果进行认定和记载。第九条学校严格管理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在学生的学籍档案表中,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第五章转专业与转学第十条学校允许学生在校期间申请转专业、转学。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学生转专业、转学的具体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第六章休学与复学第十一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学生可申请休学,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学校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学院 学籍 学历 管理办法 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