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docx
《2024年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docx(3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2024年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业健康安全部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
2、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四、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健康安全部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五、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六、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热源部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当职业
3、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和导投入生产。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健康安全部应委托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八、职业健康安全部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中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九、职业健康安全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评审,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直、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
4、件由职业健康安全部移交给设计单位和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瞰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二、用人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
5、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行分类监督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严重三类建设项目。(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
6、理部门审杳,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四、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六、用人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三)用人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四)职业卫生
7、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八、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九、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4 项目 职业 卫生 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