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七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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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建七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1 总则1.1 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建七局”)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促进廉洁从业,维护出资人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着“厉行节约、朴素务实”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1.2 编制依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办法(中建党字(2018)58号);中国建筑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中建人字(2012)139号);中国建筑子企业负责
2、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中建人字(2015)107号)。1.3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建七局各级机构及全体员工,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细则另行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1.4 管理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坚持廉洁节俭原则。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规范透明原则。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下属单位的费用支出接受工程局的指导监督。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
3、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1 .5术语定义履职待遇。履职待遇是指为了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2 改进调查研究工作2.1 注重实效。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工程局改革发展党建中心工作的基本功,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要密切联系工程局发展实际到基层单位和项目工地调研考察,明确调研目的,深入了解真实情况,不搞泛泛调研。调研过程中切忌走形式、走过场,不得“
4、踩点”,要多总结好的成功经验,更要到有意见、有困难、有矛盾的地方去解决问题。要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除局主要领导外,职能部门原则上不单独组织调研,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调研结束后要及时撰写调研报告,坚持问题导向,充分总结、反映基层单位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尽快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局领导(中国建筑B级领导人员。以下Bl、B2、Cl、C2、C3均为中国建筑职级代码)调研要统筹安排,规范审批,做好计划,明确主题和路线,不要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单位或一个项目去调研,减少基层接待负担。基层调研方式应结合实际到实地调研或采用电话、视频、互联网等现代信息
5、手段了解基层情况。各基层单位和项目工地不得为迎接调研考察改变环境、加添设备、装修布置,更不得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2.2 轻车简从。局领导、各单位领导到基层单位和项目工地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无直接工作任务的人员一律不到现场。随同局主要领导调研的总部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不超过2人,有关单位陪同的负责人不超过1人,主要负责人可不陪同。现场办公会、专题工作处理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参加人员。2.3 简化接待。局领导赴子企业不安排专人陪同迎送,如确有工作需在路途汇报或陪同外部客人时,亦应简化。局主要领导(Bl)可由子企业2名主要负责人分别迎送,不同时迎送;其他局领导(
6、B2)可由子企业1名业务对口负责人或1名相关部门负责人迎送。接待现场(包括项目现场)切实简化,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宣传展板,不安排员工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挂彩旗,不安排接见合影;优先选择中建系统在各地设立或定点、协议的招待所、宾馆住宿,不得超标准、超规格住房,用餐要注意节俭,选择在食堂用餐,不安排宴请,不饮酒,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不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内部活动不赠送各类礼品、纪念品或土特产。3 精简会议活动会议管理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用管理。3.1 控制会议规格3.1.1 会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规
7、格和内容可分为五类:一类会议是指以局名义召开的、要求局属单位和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的重大综合性会议。如年度工作会、年中工作会、党代会、职代会、换届选举大会、纪念大会等会议;二类会议是指各业务系统组织召开的、要求本系统内各单位或总部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系统性业务会议以及专题类会议。如系统年会、运营分析会、季度营销会、务虚会等会议;三类会议是指总部管理决策类会议、上级单位调研座谈会议以及各专业委员会根据规章制度履行其工作职责而召开的决策类、评审类会议。如董常会、总办会、党委常委会、投委会、标委会等会议;四类会议是指各业务系统组织的、涉及具体工作任务的宣贯学习类会议及培训类会议;五类会议是指除上述类型会议
8、之外的、在局总部召开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各种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业主见面会、签约会、部门例会等等。3.1.2 精简参会人员数量。以工程局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现场人数不超过200人;各业务系统专项工作会议,只安排局分管领导、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总部部门负责人及子企业分管负责人参加。现场人数不超过100人。3.1.3 工程局的会议原则上在局总部召开,局属各单位的会议能够在本埠召开的会议尽量不在外埠召开;会议地点不得选择高档星级酒店和度假村。3.1.4 会议实行计划管理,并严格依照计划实施会议组织。工程局工作会议每年召开2次,工程局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每年召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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