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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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柏乡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的通知(食安办函(2022)9号),邢台市被列为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此次创建为邢台市全域创建。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创建任务,参照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省政府食安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省级指导操作手册和邢台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柏乡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
2、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党政同责,规范工作机制,完善法规制度,强化风险监测,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过程监管,推进社会共治,加强能力建设和法纪保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柏乡提供强有力的食品安全保障。二、创建范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村(社区),涵盖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下同)种植、养殖、屠宰、储
3、运、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环节。三、工作目标(一)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年均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二)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领导机制和保障机制。监管执法能力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
4、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完善,形成一批可感知、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三)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通过创建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四、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成立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二)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要求与我县实际相结合,坚持创新引领,着力推进监管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抓好长效机制建
5、设,提高监管效能,力争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全民动员,协同共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发挥行政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组织的作用,推进社会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四)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将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衡量标尺,真正通过创建工作,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吃的安全,切实感受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带来的变化。五、重点任务(一)基础工作。1 .党政同责。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
6、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结合巡察工作安排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杳;(牵头单位:县食药安办:责任单位:县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有关部门和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牵头单位:县食药安办;贲任单位:县委考核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牵头单位
7、:县食药安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2 .工作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办综合协调作用有效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牵头单位:县食药安办:责任单位: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县食安创城办;贲任单位:县创建食安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3 .法规制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配套出台本地食品安全相关规章制度,法规制度健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8、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教文体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4 .风险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报告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及时报送食源性疾病事件和病例。(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贵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5 .源头治理。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农艺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禁止污水灌溉,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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