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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从整体上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第三条高新技术产品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运用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的科学技术手段生产出来的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第四条根据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主要支持符合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详见附件)。第五条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定期进行补充
2、和修订,由省科技厅发布。第六条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产品类别必须符合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要求;2、申报产品应该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为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4、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20%;5、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10%;6、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20%;7、没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第七条优先支持下列范围内的高新
3、技术产品:1、利用国家相关相关计划及省部级科技相关相关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能起重大促进作用的新产品;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能形成自主品牌的新产品;3、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4、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新产品;第八条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所需材料:1、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在线填写并打印)。2、必备的附加材料:(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管控管控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
4、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2)产品采标证明;(3)可说明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合约合约、技术诀窍说明等);(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6)由省辖市以上(含)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7)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8)
5、涉及环保的相关相关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3、其他辅助附加材料,由企业视情况提交。如:用户使用意见(报告)、产品图片(照片)、列入其它国家科技相关相关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材料时效性:检测(验)报告原则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可放宽至3年;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原则要求在1年之内。第九条申报和认定程序。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实行网上申报,凡申请认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单位,可在产品小批试制阶段或批量生产之后,按要求向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材料除需在江苏省科技相关相关计划管理管控管控
6、信息系统网()上填报外,还需报送由系统在线生成的纸质材料并附所需材料;各市、县、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按本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对申报产品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定期组织专家咨询,对符合条件的产品给予认定,并颁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第十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技术周期较长的高新技术产品可延长至5年。第十一条凡持有经省科技厅认定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的生产企业,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向省科技厅申请变更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或补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1、企业改制、兼并、组建合资企业、成立新企业;2、认定证书遗失。第十二条申请
7、变更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的申报程序:1、由企业提出申请变更或补认定证书报告;2、经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省科技厅;3、各市、县、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将符合变更或补认定证书条件的企业材料一式二份上报省科技厅;4、省科技厅受理各市、县、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论证,对符合变更或补办条件的产品在每季度末的最后一个星期内统一打印新证书,并由各市、县、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领取。第十三条申请变更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的申报材料要求:1、凡属企业改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工商
8、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改制批文;(2)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若企业仅部分改制,原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3)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2、凡属企业兼并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2)工商部门出具的被兼并企业的注销证明;(3)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4)企业兼并协议,包括对认定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的说明;(5)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3、凡属组建合资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2)合资企业章程;(3)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同时,原
9、认定产品的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4)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4、凡属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2)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同时,原认定产品的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3)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5、凡认定证书遗失,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证书遗失声明(包括:认定名称、承担单位、证书编号);(2)企业工商注册登记;(3)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第十四条对于弄虚作假,骗取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者,省科技厅将撤消认定,其生产单位在两年内不
10、得再向省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产品。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江苏省科技厅负责解释。附: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附: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一、电子与信息领域(一)电子计算机1、超级计算机系统2、数据中心及相关产品3、高性能计算机4、高性能工作站5、高性能服务器6、便携式个人信息终端、平板电脑、移动计算机7、嵌入式计算机8、工业控制机(含集散系统)9、各种板卡类产品(二)计算机外部设备和信息处理设备1、大容量光、磁存储器及其驱动器,网络存储器,移动存储器,固态硬盘(SSD)以及PB级海量存储管理管控管控集群系统及其部件,其它新型存储部件及设备。2、大屏幕高端1.ED显示、TFT-1
11、.CD.PDP.O1.ED显示、场致发光显示(FED)、激光显示、电容式触摸屏、电子纸、3D显示等新型显示器件及其部件。3、新型打印装置(二维、三维激光打印技术产品等)4、高稳定抗干扰智能化电源5、自动扫描输入设备6、办公自动化设备与系统7、自动排版设备与系统8、激光照排设备与系统9、图形、图像处理设备10、文字、语音、图像处理设备Ih光电信息处理设备12、印鉴、文字与图像鉴别系统13、生产过程控制系统14、激光全息照相系统15、激光高速摄影系统16、先进的扫描成像系统17、微光、红外及热成像装置18、数字投影机及其部件19、无线网卡20、模式识别输入设备21、生物特征识别及智能卡系统22、基
12、于北斗、GPS的定位、导航设备和GIS系统23、各种信息终端和面向行业应用的专用终端(三)计算机网络产品1、适用于下一代高速宽带信息网和三网融合应用的网络产品及系统解决合适的合适的方案2、支持IPv4IPv6的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和终端3、能够提供端到端服务质量(Qe)S)、支持多功能多业务、安全的网络技术及设备4、IP多媒体子系统(IMS)设备5、流媒体系统设备6、无线局域网设备和终端7、无线宽带接入设备8、家庭网络与终端产品9、防火墙、网闸、入侵检测等网络安全设备10、网络检测设备Ih网络系统互联及集成技术产品(四)计算机软件产品1、系统软件(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管理管控管控系统等)2
13、、支持软件(软件开发和测试平台、中间件软件、网络及通信协议处理软件等)3、嵌入式软件(智能手机软件平台、信息家电软件平台、汽车电子软件平台等)4、中文信息处理平台(办公套件、中文的全文检索、合适的合适的内容管理管控管控、多媒体数据库以及检索系统等)5、面向行业或面向专业应用软件(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信息系统、金融信息化系统、社会信息化系统、企业信息化系统、工业软件,审计软件、重要行业管理管控管控和应用软件等)6、智能类软件(专家系统、模式识别、机器翻译、机器人等软件)7、辅助类工具软件(CAE、CAD等)8、图形图像软件(遥感图像处理软件、地理信息处理软件、语音处理与识别等多媒体软件)9
14、、虚拟现实与平台、仿真及控制软件10、安全与保密软件(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网络安全等软件,防病毒和防攻击系统、合适的合适的内容安全防护系统,以及数据容灾系统等)Ih网络应用软件(网络管理管控管控、监控、网络搜索引擎等)(五)广播电视设备1、高清晰度数字电视(平板数字电视机、新型数字投影电视装置等)2、演播室数字视频服务器、数字视频切换控制台、数字音视频非线性编辑服务器3、媒体资产管理管控管控系统4、地面数字电视传输设备5、卫星直播及移动多媒体广播系统设备6、数字电视发射与转发设备7、广播电视监控系统及设备8、电台、电视台自动化设备、影视节目制作设备9、支持有线数字电视和卫星数字电视运营商
15、的运营支撑系10、以电子节目指南、综合信息发布、视频点播、数据广播、以及交互电视等构成的业务应用系统Ih数字音视频编解码(AVS、DRA等)设备12、机卡分离的数字有线电视产品13、高清晰度数字电视接收设备14、卫星直播电视专用芯片及终端产品15、数字电影产品及设备16、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机及关键部件17、数字摄录一体机及数码相机18、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关联应用技术与产品19、高档数字音响系统等家庭信息终端20、网络电视21、手机电视22、交互式控制系统的服务端系统和设备23、新型有线电视系统设备24、IPTV系统和设备25、海量广播影视合适的合适的内容资源管理管控管控系统设备26、合适的合适的内容集成分发与节目信息交换系统设备27、与数字电视合适的合适的内容有关的数字版权管理管控管控、合适的合适的内容分发、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和设备28、4C(计算机、通信、消费电子、合适的合适的内容)融合产品等新型消费类电子产品(六)通信设备1、软交换设备2、超大容量密集波分复用(DWDM)设备3、可重构的光分插复用器(R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