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docx
《青海省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海省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青海省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为目标,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集成信用修复“一件事”所涉及的相关服务事项,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协同办理和结果共享互认机制,加强数据共享提升信用修复工作质效,把更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打造“在线申请受理、分级协同审核、进度自助可查、结果共享互认”为特点的信用修复新模
2、式,向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便利服务,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实现信用修复闭环机制。二、联办事项依据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市监信规(2021)3号)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将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分解为四项联办事项。(一)统筹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二)行政处罚信息修复。(三)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四)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三、工作任务(一)统一发布信用修复指引。按照国家部委现行信用修复有关
3、规章,在“信用中国(青海)”及各市州信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青海政务服务网、“青松办”APP等,统一发布各类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二)协同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修复。1.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省、市州、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谁登记、谁负责,谁决定、谁彳修复”的原则,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开展本领域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复。修复结果信息由省市场监管局在1个工作日内共
4、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自收到修复结果信息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停止公示1个工作日内,“信用中国(青海)”及省内各级信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同步停止公示,实现信用修复结果信息互认共享。在青海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开设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栏目,并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进行链接,实现“一键直达”O(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各市州、区县市场监管局)2.其他行业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省、市州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相
5、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工作。最短公示期届满后,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收到修复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完全履行行政处罚规定义务的意见书。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修复申请、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初核,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者修改的内容。省发展改革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复核并提交“信用中国”审核,审核通过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修复结果信息推送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同步在“信用中国(青海)”及相关市州信用网站停止公示。在青海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开设其他行业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栏目,并与“信用中国(青海)”网站
6、进行链接,实现“一键直达”o(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三)开展异常名录信息修复。1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省、市州、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提供信用修复,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复。省市场监管局在1个工作日内将修复结果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青海)”,“信用中国(青海)”及各市州信用网站同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区县市场监管局)2 .活动异常名录信息修复。省、市州、区县社会
7、组织登记管理部门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为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提供信用修复。登记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提出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申请的,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异常名录;对不存在应当整改或者履行相关义务情形的,自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之日起满6个月后,直接将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省民政厅在1个工作日内将修复结果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青海)”,“信用中国(青海)”及各市州信用网站同步停止公示相关信息。(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区县民政局)(四)开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部门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收到严重
8、失信主体移出名单的申请后,依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相关部委规章制度,审核决定是否同意将其移出名单,并将移出结果信息及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青海)”,“信用中国(青海)”及各市州信用网站同步停止公示相关信息。1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修复。作出列入决定的执行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对履行相关义务后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并在3个工作日内移出名单。2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修复。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青海省 高效 办成 信用 修复 一件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