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实操层面初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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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PP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实操层面初探新冠疫情横扫全球,极大的影响了世界经济的运行节奏,中国在举全国之力赢得抗击疫情初步胜利的情况下,抓紧时机出台各项推动复工复产和扩大有效投资,以振兴经济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财政逆周期调控的重要抓手,2020年新增额度达到了3.7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了1.6万亿元,增长幅度达到75%。从2015年至今,不到6年时间,地方政府专项债累计新增额度超过8万亿元,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公益性基础设施投融资的首选工具。然而,尽管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增长速度快、支持领域广、申报、审批和资金下达流程相对较短,但是受严格的额度控制和预算管理,分配到全国各州市、县区的地方
2、政府专项债额度与当地数额巨大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相比,远远满足不了地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地方政府提出能否将2014年以来中央层面政策高位推动、并在全国广泛运用的政府与社会资本PPP模式与地方政府专项债结合,进一步解决项目融资难的问题。2019年11月,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在第五届中国PPP发展(融资)论坛也提出了“探索PPP与地方政府专项债的结合,撬动社会投资,发挥协同加力效应”,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也表达了“PPP与地方政府专项债两者结合,有利于降低PPP项目的融资成本,未来也将降低财政压力”的创新思路,部分省市、地区通过出台地方法规积极探索试行PPP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结合的投融资模式
3、。笔者近期也承接了某地方政府PPP与地方政府专项债结合的咨询服务案例,就这种组合模式实操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与大家共同交流。01地方政府专项债和PPP模式组合顺序及方式的思考(一)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和PPP模式组合的顺序地方政府专项债+PPP的组合顺序有两种:一种是地方政府专项债+PPP组合模式,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先申请到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获得项目所需部分股权、债务资金,再引入社会资本方通过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将解决项目剩余融资需求和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效率的双重目标有机结合,结合政策导向并经过深入分析,具有可实操性。另外一种是PPP+地方政府专项债模式,即项目先采用政府与
4、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入库,再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这种组合方式因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有严格的额度控制,在没有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前,若在PPP实施方案中,将政府专项债未来预计可争取资金性质和金额纳入股权设置、融资需求、回报机制、政府运营补贴支出测算等边界范围,一旦PPP项目入库后,出现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实际获取情况与预计情况出入较大,整个PPP项目实施将面临极大的风险。笔者就这个问题与部分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讨论,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均表示这种操作难以通过内部决策和风险评估程序。同时,因项目预期收益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本息和项目市场化融资本息的渠道不同,目前尚存在PPP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预算管
5、理、适用条件等政策障碍,结合政策导向并经深入分析,暂不具有可实操性。需要说明的是,目前一些省市对高速公路等重点领域投融资缺口较大的PPP项目给予了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扶持,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这并不是鼓励入库PPP项目给予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的政策信号。我们也看到,2019年3月,山东省邹平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铁路专用线项目进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后于2020年1月16日,成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金额4.37亿,发行期限20年。经分析,该项目不属于上文所述“PPP+地方政府专项债模式”。针对这种特定领域、特定PPP项目入库、执行后,又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从资金性质上有全部作为项
6、目资本金的、有全部作为项目融资资金的,也有部分作为项目资本金、部分作为项目融资资金的等三种不同情况,需要作出后续调整、完善措施,即在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的前提下,分析对原有PPP合同中股权设置、融资需求、回报机制、政府付费支出方式及金额等的影响,重新调整财承数据,启动与社会资本方的再谈判机制并签署PPP补充合同(协议)(二)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和PPP模式组合方式目前地方政府专项债+PPP模式组合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将已经申请到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的项目引入PPP模式。另外一种是将已经申请到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的项目与其他未申请到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的项目打包后引入PPP模式。至于在该组合方式下,是否
7、需要将打包后的项目编制于一个可研报告中,并获得批复后引入PPP模式,可征询融资机构的意见,我们建议采用A包+B包模式,即已经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的项目为A包,其他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的项目无论1个或多个项目,在原有独立可研报告及批复基础上,编制合并的可研报告并获得批复组合为B包后,A包+B包一并引入PPP模式。02地方政府专项债+PPP组合的前提条件和适用范围根据前面的分析,下文仅就地方政府专项债+PPP组合模式从实操层面进行分析。(一)地方政府专项债+PPP组合运用的前提条件1 .项目已经申报通过并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但仍需要引入社会资本方解决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并借助社会资本方的团
8、队、业绩等降低成本、提升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效率,实现项目物有所值目标。2 .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项目单独运用或与其他子项打包引入PPP模式后,经测算,财承能够控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红线范围内。3 .无论是新建、存量,还是存量+新建项目均需按照规定完成前期立项审批手续,达到PPP项目入库的相关条件。4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单位,需满足PPP模式下政府出资者代表条件,并获得政府授权,作为未来PPP项目公司的政府股东履行相关权利义务。5.已经申请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性质、金额和相关申报“一案两评”文件测算数据、结果等不发生实质性变动,纳入PPP模式下的“一方案两论证”报告及相关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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