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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润管理及分配制度口tc”第二十三章利润管理及分配制度”口利润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产品销售管理制度利润中心管理办法事业部利润中心管理办法设有分公司的利润中心管理办法利润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有效反映公司经营成果,规范公司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维护国家、企业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2 .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制订公司利润计划。(2)落实利润目标的责任归属。(3)正确核算和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4)正确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5)开展利润预测与利润分析。(6)建立利润指标考核及奖惩制度。3 .公司财务部负责利润的管理。4 .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的利润管理均
2、按本制度施行。二、制订利润计划1 .年度利润计划(1)每年12月1日前,财务部负责将下一年“公司利润计划草案”制订完毕,呈交公司经理会议讨论研究。(2)每年12月10日前,公司总经理负责召集专门会议,讨论研究下一年“公司利润计划草案”,将利润计划初步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3)每年12月20日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下一年度“公司利润计划”。(4)每年12月30日前,总经理与公司有关责任部门签订下一年度利润目标完成责任合同书,并正式下达公司下一年度“公司利润计划”。2 .月度利润计划(1)每月26日前,财务部负责将下月份“公司利润计划草案”制订完毕,呈交公司经理会议讨论研究。(2)每月29日
3、前,公司总经理负责召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下月份的“公司利润计划”,将利润计划初步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3)每月30日前,正式下达公司下月份的“公司利润计划”。三、利润考核与奖惩每月、每年利润考核与奖惩情况如下:1 .每月5日前,财务部负责将上月份各部门利润完成情况考核完毕,并简要分析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2 .每月10日前,公司根据财务部利润考核结果,兑现月度利润奖惩方案。3 .次年1月20日前,财务部将上年度各部门利润完成情况考核完毕,并简要分析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4 .次年1月25日前.,公司根据财务部利润考核结果,兑现年度利润奖惩方案。四、利润的构成与核算1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
4、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1)营业利润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成果。计算公式如下:营业利润=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一营业税金及附加一销售费用一管理费用一财务费用一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一投资损失)(2)利润总额是企业所有经营活动的经营成果,是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计算公式如下: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3)净利润是指企业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余额。计算公式如下: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2 .财务部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科学设置有关利润核算的会计科目,正确核算公司的营业利润、利润
5、总额和净利润。3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按照具体收入和支出设置明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在利润表中分列项目反映。五、所得税的核算1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的核算,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2 .财务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调整
6、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一)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一)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一)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应交所得税二应纳税所得额X所得税率六、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利润分配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维护国家、企业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2 .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均需按本制度施行。二、利润分配的审批程序1 .每年三月前,财务部提出公司税后
7、利润的具体分配方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2 .公司股东大会拥有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最终决定权。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应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列入报告年度的利润分配表。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提请批准的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一致时,其差额应当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年初数。三、利润分配顺序1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列支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2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8、:(1)应付优先股股利。(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应付普通股股利。(4)转让股本的普通股股利。3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过上述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以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4 .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5 .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o6 .公益金主要用于公司的员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7 .公司财务部自股东会利润分配决议形成后10个工作日内筹集资金向股东发放现金股利;以利润转增资本的,在20
9、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有关验资、股权证登记手续。8 .每年中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经股东会批准,对当年利润可进行预分配,预分配程序与年度利润分配程序相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由财务部代扣代缴。10 .公司未分配的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反映。11 .公司当年发生亏损,通常情况下不分配股利。但经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公司在用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金补亏后,也可用剩余的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金支付股利。但支付股利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四、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颁
10、布之日起施行。产品销售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销售相关业务处理方式,特制订本制度。2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不仅包括直接从事销售的员工,还包括与此相关联的员工。二、销售人员管理1 .销售人员需积极进行销售活动,为公司业务发展作出贡献。2 .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应通过公司所规定的组织,在所属主管的监督指导之下,与同事团结协作,维持工作部门的秩序;对外方面,也应拥有作为一个公司职员的气质,树立公司形象。3 .目录及其他必要资料必须慎选对象后发放。4 .销售价格表须随身携带,但不可借给或流传到第三者手中,另外经过公司许可借出的图表等资料也应迅速设法收回。5 .从事销售业务的人员应提出下列资
11、料,并经由所属主管直接向总经理报告:(1)每日的活动情况(每日)。(2)3个月内的订货受理内容报告(每月最后一天)。(3)收款预定(每月最后一天)。6.公司另设有销售奖金制度以资奖励直接从事销售业务的人员及特约店、代理店。三、调查1 .事前调查从事销售业务的人员,对于对方的付款能力等应做事前调查,并衡量本公司的生产能力是否能满足对方的订购需要后,再行决定是否受理订货。2 .调查事项从事销售业务的人员,应随时做好下列四项的调查,并将内容报告给所属主管:(1)预定下订单的机关、公司的概况。(2)调查与下订单者有交易关系,并为本公司竞争对象的同业者、设计事务所、建设业者。(3)下订单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12、及以往的订货实绩、付款情况。(4)如为第一次交易者,应就其经历、负责人、性格、资金、往来银行、从业人员数目、每月生产能力及交易能力、有无与本公司的竞争同业交易、业务内容等进行调查。四、订货1.订货应尽快取得,并在所属经理的指导之下,尽快展开有效率的销售活动。2 .在提出估价单时,应先取得所属主管的裁决认可后,方得提出。3 .严格遵守价格及交货期。在受理订货时,除了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售价及交货期外,对于下列五项规定也应遵守:(1)品名、规格、数量及契约金额。(2)具体的付款条件:付款日期、付款地点、现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3)除特殊情况以外,从订货受理到交货之间的期限,一般以三个月为主。
13、(4)交货地点、运送方式、距离最近的车站等交货条件。(5)安装、运转及修理等所需的技术派遣费的协定。4 .注明新旧客户:(1)订货受理报告书中对于订购者是新客户或者已有往来的客户需注明清楚。(2)如果是老客户,应依据交货日期记明目前的未付款项余额。(3)注明交易前或交易中是否有意外事故发生。新客户则重新处理,老客户如曾有不良记录者予以标示。5 .签订合同:(1)如前述条件已具备,应将订货受理报告书连同订购单及合同等证明订货事实的资料,一起提出给所属的主管。(2)在受理订货或签订合同时,应先确认工程现场及相关施行范围、规格设计等事宜。(3)在受理订货或签订合同时,应依照下列四项条件选择交易公司提
14、出付款条件:对于已往一向忠实履行付款条件的老客户,可依照惯例认可本交易,但仍必须规定在六个月内收回货款;与新客户的交易,原则上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收取现金;即使是老客户,仍应依照其付款能力的好坏,采取由交货处代理受领或直接签约的方法。对于过去曾发生过支票不兑现或不信守合同的客户,一概不接受代理受款以外的订货方式。五、订货的确认及变更1 .管理或生产部门针对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再依据订货受理报告书中的条件及内容,做好确认之后,迅速发出订货确认的通知或变更通知给负责人员。2 .负责受理订货的人员在收到前项变更通知后,应立即与订货者联络,并设法努力与订货人交涉,使订货条件符合规定。3 .管理部应针对订货受
15、理及交货等状况加以调查、分析,并负责督促交货事宜。4 .交货后,若基于客户的要求或其他情况,需要免费追加机械器具或零件等物品时,需事前提出附有说明的相关资料,递交总经理进行裁决。5 .订货取消及退还货品:(1)当发生订货取消或要求退货等事件,应立即依照规定步骤,将对方的凭证资料提交给所属主管,并待管理部裁决通知时,更正自己所持有的销货内容。(2)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必须接受退货时,应迅速将合同及对方的退货传票交给所属主管。如果事情的责任需归属该负责人,则从该负责人的薪资中扣除运费、包装费及机器调整费等必要的相对费用以作为对公司的赔偿。六、货款的回收1 .回收货款注意事项。负责受理订货者应对货款回收事宜负责。负责回收货款者必须遵守下列三点事项:(1)在受理订货或提出估价书时应与对方谈妥付款条件。(2)在交完货后应立即提出清款单,在付款日亲自收款,或寄出缴款委托函给对方。(3)经常与订货者保持密切联络,不断设法使对方如期付款。2 .收款预定负责人员应于每月月底将订货方3个月间的收款预定表提出给所属主管。预定表的要领如下:(1)以每月的10日、20日及月底做区分,注明各现金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