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会计准则实施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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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H赁i十准M实触触银行的影Ol盼析引言新租赁会计准则的实施,具有科学依据,不仅符合国家整体国情,还遵循国际租赁会计准则的要求、标准。实施新租赁会计准则之后,商业银行在多个工作版块,均受到影响,需要重新调整发展战略。比如说,“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生变化”“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发生变化”“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均可以反映新租赁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的深刻影响。基于这些现实影响,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要认真领会新租赁会计准则内涵,并采取科学措施,优化内部工作体系,积极应对新租赁会计准则带来的挑战。一、新租赁会计准则相关内涵介绍(一)租赁概念在新准则第2条中,“租赁”定义为: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
2、承租人,然后获取对价的合同。这项定义,与旧准则中的定义,基本保持一致。相比较而言,发生变化的内容是,在经营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式。具体来说,在旧准则中,承租人关于每期租赁费用的确定,是在利润表中进行确定。而在新准则中,承租人需要针对租赁资产,确定使用权资产,针对将来的付款义务,确定租赁负债。由此可见,在新准则之中,对于承租者来说,“租赁”产生了收益权利、支付义务。(二)租赁权溯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租赁合同”,定义为: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依据此定义,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拥有相应的使用权、收益权。目前,在部分国家,租赁权通常被视作一种“债权”
3、,租赁关系也被视作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举例来说,在德国的民法、物权法中,国家承认租赁权是一种具有债权性的“支配权,简单来说,承租人无法直接获取租赁资产收益,只能提出自己的要求,要求出租人交付租赁资产,要求出租人允许承租人获得收益。(三)会计内涵从理论视角来分析,在会计领域,“资产”与“负债”来自法律上的权利、义务。通过新租赁准则,可以进一步彰显租赁权的物权化债权性质。如何理解这种性质?债权主要体现为“租赁负债”,而物权主要体现为“使用权资产”。具体来分析:(1)租赁负债。在新准则中,“租赁负债”定义为: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这条内容,说明在债权之下,承租人需要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4、。而且,在新准则应用指南中,对于这方面的讲解更细致。比如说,由“未确认融资费用”和“租赁付款额”两个部分,来核算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指的是核算差额,差额来自还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与现值。“租赁付款额”指的是核算承租人还没有支付的租赁付款额。(2)使用权资产。在新准则中,“使用权资产”指的是: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这条定义中,确认了承租人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利。根据新准则应用指南,使用权资产主要包含三个部分,分别是“原价”“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原价”指的是预付租金、租赁负债、复原义务、初始直接费用。在预付租金中,不涉及租赁激励。“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主要反映使用
5、权资产的价值变化情况。二、新租赁会计准则修订背景在原租赁准则中,租赁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融资租赁”,另一种是“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指的是非银行金融形式,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诉求,与第三方建立合作关系,签订供货合同。依据此合同,出租人负责出资购买设备,满足承租人诉求。在这个过程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需要有一项租赁合同,明确表示将设备租给承租人,而承租人需要支付相应租金。在“经营租赁”中,会计处理类似于服务合同,租金被纳入成本费用,财务报表不体现租赁负债。也就是说,通过财务报表,难以分析客户租赁情况,无法对客户进行整体评估。而且,在表内核算中,不涉及经营租赁,相关信息展示不够具体,无论是
6、客户的负债规模,还是客户的资产情况,都不能体现在报表数据中。由于无法确定承租人的负债、资产,严重影响财务报表的可比性。这一点,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并不契合。从使用的角度出发,为了让财务报表使用者准确判断负债规模、租赁资产,在2016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式发布第16号租赁准则,也就是hFRS16受到新租赁会计准则的影响,传统的财务报表发生明显变化,信息更完整、数据更准确,可比性也更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一直遵循“趋同原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以此为导向,在2018年12月,我国积极修订原租赁准则,正式推出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的普及与深入,影响着不同企业,对于境内
7、外同时上市的企业来说,要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其他企业来说,要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三、新租赁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动内容(一)修改会计确认标准和修订会计计量方式在新租赁会计准则中,可以看到“已识别资产”“控制”等概念。这些概念,属于新增概念,可以区分“服务合同”与“租赁合同”的确认标准。比如说,在“服务合同”中,出租人具备可辨认资产的控制使用权,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拥有可辨认资产的控制使用权。而且,在新租赁会计准则中,采用单一计量模式,不再是双重计量模式。随着会计处理方式发生变化,承租人既需要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短期租赁等进行会计核算,也需要确定“使用权资产折旧叫咸值损失”
8、“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由此可见,在新租赁会计准则中,修订了会计确认标准,以及会计计量方式。(二)优化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方式在新租赁会计准则中,售后租回交易与收入准则之间的衔接更加完善。举例来说,在实际工作情况中,许多售后租回交易业务并不属于销售,也不属于售后,而是一些具有融资性质的业务。基于新租赁会计准则,第一步是确定性质”,判断售后租回业务中的资产转移情况,分析是否带有销售性质。如果带有销售性质,承租人需要比较“原资产账面价值”和“租回使用权资产”,判断相关资产的得失情况。如果没有销售性质,可以遵循新租赁会计准则的规定,采取合适的会计处理方式。(三)优化相关列示和信息披露新租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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