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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用辅助设施设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一、空压机1空压机及管道保护装置、安全阀、压力表失灵而导致压力剧增引起爆炸,或管道内积碳在高温高压条件下引起爆炸的情况。安全阀、压力表定期校脸,空压机压力联锁装置完好可靠。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14)第6.0.7条;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第7.2.2条其他爆炸触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
2、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活塞式空压机、隔膜空压机与储罐间应装设止回阀,空压机与止回阀之间应设放空管,放空管上应设消声器。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14
3、)第3.0.14条离心空压机的排气管上应装设切断阀和止回阀。空压机与止回阀间必须装设放空管,放空管上应设防喘振调节阀和消声器。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14)第3.0.15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二、油库及加油站1车间供油站的布置标构扩灾危害况超结而火的危情量物理库时和的容筑合油炸性围总建不大爆害范甲B、乙类油品储罐的总容量不大于20立方米,储罐为埋地卧式储罐或丙类油品储罐的总容量不大于100立方米。M74第条油拗5004).2石规GBO1O计I(I-2(111火灾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
4、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车间供油站应设高度不彳氐于1.6m的站区围墙,厂房外墙兼作站区围墙时,厂房外墙地坪以上6m内,不应有门、窗、洞。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I1.O.2条甲B、乙类油品的泵
5、房,应设有直接向外的出入口。领074第条油/5004)15见BloGO-计1-2U甲类仓库与高层高层民用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o除乙类第5项、第6项外,乙类法库与高层民用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o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2.2条、第3.2.3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油罐的安全附件罐内油品泄漏、管道产生静电等引起火灾、爆炸的情况。油罐的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顶1.5m以上,并安装阻火器,汽油通气管口应设置呼吸阀,连接法兰应安装跨接线。石油
6、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6.4.4、6.4.7.9.1.9和11.0.1条火灾其他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看险特性,唬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第三十二条第二十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
7、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防雷、防静电设施雷电或静电所产生的火花引起油品燃烧或爆炸的情况。钢储罐防雷接地点不得少于2处;储存甲、乙、丙A类液体的钢储罐、汽车罐车和灌桶设施,均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储存可燃液体的钢储罐,不应装设接闪杆(网),但应做防雷接地。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14.2.1、14.2.2、14.2.4和14.3.1条覆土储罐的呼吸阀、液位(量油孔)等法兰连接处,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地上或非充砂管沟敷设的钢管始末端、分支处及直线段每200-30Om处,应设防静电接地装
8、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14.2.3和14.3.10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3防雷、防静电设施雷电或静电所产生的火花引起油品燃烧或爆炸的情况。甲、乙和丙A类液体作业场所泵房门外、储罐上罐扶梯入口和装卸作业平台入口处,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14.3.14条火灾其他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
9、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第三十二条第二十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库房(区)防火防爆电气设备产生的火花引燃油品导致火爆炸,消Z/佰Ut*iVuo和设系必水储罐应火区和顶储罐灭罐堤式顶储沫油火定浮式泡上防固内卧数地置。上、上倍;设井地罐地低统须封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6.5.1、6.5.6和12.1.3条库房(区)电气设施均应按防爆要求配置和安装,需在地面敷设的局部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14.1.5和14.1.7条库区不得有电器线路跨越,电气线路平行敷设时的间距不得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4.0.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