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客户回访标准20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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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060CCSA11团体标准T/SAC0022024证券公司客户回访标准GuideforSpecificationofCIientReviewinsecuritiesindustry2024-05-15发布2024-05-15实施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背景14术语和定义14.1客户14.2客户回访15客户回访的分类15.1 根据业务场景划分15.2 根据回访方式划分36客户回访的基本要求46.1落实监管规定46.2保护客户权益56.3防止利益冲突57客户回访的管理体系57.1组织架构57.2职责分工67.3制度保障77.4岗位设置87.5技术支持
2、107. 6外包管理108客户回访的组织实施117.1 回访工作准备117.2 回访工作实施118. 3回访结果应用129. 4涉嫌违规事项处置129附则13附录A常见客户回访类型及操作要求14附录B客户回访工作评价指标18附录C客户回访资料归档登记表19附录D客户回访方案20附录E客户回访话术要点示例20附录F客户回访未触达情形及处理24附录G客户回访分析示例27附录H客户回访工作年度总结报告示例28图1客户回访组织实施11表A.1常见客户回访类型及操作要求14表B.1客户回访工作评价指标18表C.1客户回访资料归档登记表19表D.1客户回访方案20表F.1客户回访未触达情形及处理241刖三
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服务与保护专业委员会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起草人:刘晓东、余海春、张文、姜利泉、钱家悦、戴桂、刘俊、刘芷清、王惮、钱文君。本文件为首次发布。1 范围本文件提供了证券公司客户合规性回访的工作要求、管理体系和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场景的建议处理方法,适用于证券公司客户回访工作的管理与实施。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包含注明“来源”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
4、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A/T79-2019证券业务档案管理规范3 背景近年来,多项关于建立健全证券公司客户回访机制与指导客户回访工作开展的制度有效实施,取得良好效果。为落实建设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在制度机制设计上更加体现投资者优先,加大举措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本文件结合相关规定及证券行业发展特点,将证券公司客户回访工作进一步标准化,建立客户回访团体标准,标准内容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指导证券公司客户回访工作有效执行。本文件供会员单位或社会组织自愿采用。4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5 .1客户clien
5、t客户是指在证券公司开户或就获取产品和服务与证券公司签订协议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6 .2客户回访cIientreview证券公司向客户了解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5客户回访的分类5.1 根据业务场景划分7 .1.1新开户回访经纪业务中对新开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客户,证券公司宜及时进行回访,回访确认后新开账户方可使用。来源: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其中宜特别关注非现场开户客户。5.1.2 新增交易权限回访经纪业务中对新增相关交易权限的客户,在开通相应交易权限后三十日内完成回访。来源: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5.1.3 异常情形回访经纪业务中对账户
6、使用、资金划转、证券交易等存在异常情形的客户进行回访。来源: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a)账户使用异常情形参考:单个客户账户在多个设备或站点登录交易、多个客户账户在同一个设备或站点登录交易以及其他可能不符合账户实名制要求的情形。b)资金划转异常情形参考:客户账户出现大额资金划转,大额资金划转的金额标准宜参照反洗钱主管部门制定的大额交易报告相关标准。C)证券交易异常情形参考:客户账户发生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或者互为对手方交易、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5.1.4 其
7、他客户回访经纪业务中除新开户、新增交易权限、账户异常交易等已即时完成回访的情形外,其他客户每年回访比例不得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客户,下同)的5%o来源: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此处宜关注其他存量客户的回访。经纪业务中所有回访类型总计,每年回访比例不得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的10%o来源: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5.1.5 适当性回访证券公司宜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客户,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来源:证券经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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