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用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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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会议费用管理办法(试行)一、会议原则(一)会议频次以经审批的年度会议预算为准。(二)会议地点以就近开会为原则,即总部职能及系统级会议在各所在地召开,区域性会议在区域所在地召开;公司会议室能执行会议任务的,原则上不得外出会议。二、开支标准(一)内部会议开支标准地区系数如下:地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会议地点区域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江苏重庆、山东、山西、福建、黑龙江、辽宁、吉林、四川、湖南、湖北、河南、河北、陕西、海南、云南、江西、广西、安徽、贵州、西藏、内蒙古宁夏、新疆青海、甘肃系数10.750.60基准会议开支标准:(1)住宿费:300元/(间/天/两人),需结合地区系数执
2、行。总经理级及以上与会成员可按公司差旅费标准享受会议住宿外,其他与会成员的住宿费必须依照会议费的住宿标准执行,且同性二人合住。(2)餐饮费:中餐20元/(餐/人),晚餐20元(餐/人),最后一餐聚餐150元/(餐/人),最后一餐标准需结合地区系数执行,在公司会议室开会的,会议餐统一标准:20元(餐/人)。(3)杂费(含横幅、投影仪等会场布置费用):20元/(天/人),按主会议天数计算。(4)场地费,需结合地区系数执行:参会人数标准备注20V参会人数W40800半天40V参会人数W60100O半天60V参会人数801200半天80V参会人数W1001400半天100V参会人数W1201600半天120V参会人数1401800半天140V参会人数1602000半天160V参会人数W1802200半天180V参会人数W2002400半天(二)外部会议(如供应商大会、经销商大会)开支标准,参照去年开支标准提报。三、报(核)销凭经审批的会议企划和合规票据办理报(核)销手续。凡同一场次的会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住宿费、餐饮费、场地费、杂费(含横幅、投影仪等会场布置费用),必须统一由会议组织部门在规定的额度内按实报(核)销,不得分拆各自报(核)销。会议往返路费按差旅费标准可各自办理报(核)销手续。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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