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一般规定模板.docx
《建筑施工企业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一般规定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施工企业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一般规定模板.docx(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建筑施工企业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一般规定模板1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2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深基坑工程、起重吊装、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当同一施工场所存在多个分包单位交叉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协调相关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3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
2、施工方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完整,编制应有针对性和指导性,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文字说明信息应表达准确、无遗漏,图纸应表达清晰、标注齐全,计算书应准确无误、安全可靠。4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经会审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字批准、加盖单位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印章。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批准、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5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
3、人员应当包括专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6 .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查,并将修改情况报专家组确认。7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最终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若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重新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8 .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9 .项目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关资料收集成册,形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档案。10 .其他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 施工 企业 专项 方案 编审 要求 一般 规定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