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P2P平台风险保障机制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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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种P2P平台风险保障机制解读P2P平台是信息中介,原则上不担当信用风险。但P2P网贷模式下,贷款审核、跟进和违约追讨等均由平台负责,投资者只能依据平台供应的贷款信息筛选贷款进行出借,这就使得风险的管控与担当出现分别,平台有放松贷款风险管控的负向激励,投资者便会对P2P投资谨慎,进而抑制了行业的发展。因此,为打破这种僵局,平台就必需供应保障机制,以降低投资者的担忧。自2005年3月全球第一家P2P平台ZoPa成立至今,P2P网贷发展已经近十年,在我国也有八年的历程了。P2P网贷通过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撮合借款者和投资者之间干脆交易,避开了传统金融中介,使得借款者能以较低的成本借到钱,投资者也能
2、得到比银行存款高得多的利息,而平台则从中收取服务费,可谓是“共赢二然而,P2P网贷在我国的发展虽然已小有成就,但仍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尴尬境地,前景不够明确。P2P网贷的高收益令人欣羡,但其高风险却也让人望而却步。P2P的高风险既源于行业缺乏规范,也与本身的模式亲密相关。P2P平台与银行相比,理论上,银行是信用中介,一面汲取存款,一面发放贷款,赚取利差但需担当信用风险;而P2P平台是信息中介,通过撮合借贷双方交易而赚取服务费,不担当信用风险。但由于贷款审核、风控和违约追讨等均由平台负责,投资者只能依据平台供应的贷款信息筛选贷款进行出借,这就使得风险的管控与担当出现分别,即平台管控风
3、险,投资者担当风险。在这种状况下,平台就有放松贷款风险管控的负向激励,投资者便会对P2P投资谨慎,进而抑制了行业的发展。因此,为打破这种僵局,平台就必需供应保障机制,也就不得不向银行学习。模式一:风险分散化风险分散化是P2P网贷与生俱来的平安保障模式。由于P2P是个人对个人的借贷,借贷金额往往较小,而平台设置的最低投标金额也很低(低至10元起即可投标),因此投资者往往是在多个借款项目上出借,自然而然地实现了风险的分散化。在欧美国家,金融市场高度成熟,具有牢靠的信用体系,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也较强,因此凭借风险分散化以及信用评级体系便可支撑P2P发展。然而,我国的金融市场还处于改革之中,征信体系不完
4、善,投资者的理财意识和风险意识也相对薄弱,仅靠风险分散化是不够的。这也是P2P在2007年至2012年之间持续受到抑制的一个重要缘由投资者借款人I风险分散化模式二:第三方担保P2P在国内的发展,有赖于担保的引入。在保本保息状况下,由投资者、借款人和担保方之间签订三方合同,一旦借款人拖欠还款或违约,便由担保方偿付给投资者。引入担保后,尽管增加了中间成本,但大大降低了投资者对于风险的担忧,从而推动P2P快速发展。但是,目前P2P担保现状特别混乱,存在几个问题:1、平台自身对项目供应担保。在这种状况下平台的抗风险力最脆弱,加上高息运营的话,很简单出现资金链断裂,结果便是平台限制人“跑路工这种担保模式
5、已遭到银监会的禁止。2、关联担保。P2P平台与担保机构为同一个人或同一公司所限制,在这种状况下难以防止风险相互传递,因此平台的抗风险力也较脆弱。3、担保方不是融资性担保公司,而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或一般性质的公司,相当混杂,担保方是否有担保实力存在疑问。4、担保方资金杠杆未加限制。有些平台尽管是与第三方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但并未披露其资金杠杆,法律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资金杠杆不超过10倍,但有些担保方的资金杠杆未加限制,超负荷担保。正因担保的混乱,所以2014年4月银监会将“平台本身不得供应担保”列为“四条红线”之一后,行业便掀起了“去担保化”浪潮。不过,“刚兑”未破下,去担保并非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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