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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的通知2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2期会计部函200960号4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8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5期)9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12(2011年第2期,总第6期)的通知12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说明第1号的通知(财会200714号)1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说明第2号的通知财会200811号17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说明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22
2、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说明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29企业会计准则说明第5号(征求看法稿)34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看法41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看法4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6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的通知会计部函200948号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加强对监管系统会计专业支持力度,统一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标准,提高监管质量,我部将依据日常监管工作中对重大会计及财务信息披露问题的答复看法,针对其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一
3、步明确处理方法和监管原则并加以总结,并以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方式,在监管系统内发布,作为会计监管的专业推断依据。执行中的相关问题,请刚好函告我部。特此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OO九年二月十七日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问题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要求,在编制2008年年报时,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比照平安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即在全部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具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第一,维简费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视为会计政策变更,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4、差错更正所规定的原则进行追溯调整;其次,采纳新的核算方法后,按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不再计入成本或费用;第三,采纳新的核算方法后,依据规定范围运用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要求计提折旧;第四,编制2008年年报时,依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维简费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追溯调整时,应进行追溯调整。问题2.同一限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一般股股数,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是否须要依据具体发行日期加权后计入各列报期间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解答: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作为同一限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公司应将作为对价而发行的全部新股数计入合并当年和对比年度的发
5、行在外的一般股加权平均数(即权重为1);在存在稀释性潜在一般股的条件下,公司应采纳同样原则计算稀释每股收益。问题3.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对于转让超额亏损子公司的经济业务,在合并报表中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公司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在2006年12月31日前依据有关规定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公司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转让上述超额亏损子公司时,转让价款与上述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差额应调整未安排利润,不能在合并利润表中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对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已在利润表内确认的子公司超额亏损,在转让该子公司时可以将转让价款与己确认超额亏损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合并利润表。问题4.上市公司是否可以采纳关于证券投资基
6、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宇200721号)所规定的估值方法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解答:上市公司可以采纳包括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所规定的估值方法在内的、合理的估值方法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同时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其采纳的估值方法和估值过程进行具体披露。依据一贯性原则,公司应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内采纳相同的估值方法对同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估值。问题5.对于非同一限制下企业合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假如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方可分辨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将
7、差额(即负商誉)确认收益时,应关注那些事项?解答:对于非同一限制下企业合并,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要求,首先确定购买日,然后再确定合并成本和收购方在购买日享有的被购买方可分辨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在出现负商誉的状况下,应对合并成本及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分辨资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分辨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应当充分披露相关交易的背景状况。问题6.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安排往往包括多期期权,各期期权的等待期跨越多个会计期间,如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某一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解答:公司应依据期
8、权激励安排条款设定的条件,采纳恰当的估值技术,分别计算各期期权的单位公允价值。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依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状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料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依据该期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问题7.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依据合同约定价格(低于市价)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该项行为的实质是股权激励,应当依据股份支付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应用指南,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
9、的股份支付,应当依据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记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2期会计部函200960号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近期日常会计监管中发觉的问题,现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2期,作为会计监管的专业推断依据。执行中的相关问题,请刚好函告我部。特此通知。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2期问题1:对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限制的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实质限制人对上市公司进行干脆或间接的捐赠、债务豁免等单方面的利
10、益输送行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由于交易是基于双方的特殊身份才得以发生,且使得上市公司明显的、单方面的从中获益,因此,监管中应认定为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全部者权益。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应比照上述原则进行监管。问题2:上市公司收到的由其控股股东或其他原非流通股股东依据股改承诺为补足当期利润而支付的现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应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全部者权益。问题3:实务中存在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上市公司干脆或间接捐赠(如豁免上市公司债务)作为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的情形,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鉴于证监会公告200848号发布前对此类股
11、权分置改革对价会计处理的具体规定不明确,对于证监会公告200848号发布日前有关股改方案已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上市公司,假如能够在2008年报披露日前完成股改,上市公司可以将非流通股东作为股改对价的干脆或间接捐赠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非流通股股东作为股改对价的干脆或间接捐赠均应计入全部者权益。问题4:对于上市公司因破产重整而进行的债务重组交易,何时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解答:由于涉及破产重整的债务重组协议执行过程及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上市公司通常应在破产重整协议履行完毕后确认债务重组收益,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上述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
12、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3期的通知会计部函2009116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九年四月十四日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3期)问题1: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购买企业应依据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在实务中,适用上述会计处理原则的常见状况有哪些?解答:实务中适用上述会计处理原则的常见状况有如下三种:(1)非上市公司通过购买“空壳”上市公司实现借壳上市;(2)非上市公司借壳上市,“壳公司”中除现金和金融资产外无其他非货币性资产;(3)
1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通过资产置换,置出全部资产负债,另外增发股票收购非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股权),非上市公司实现借壳上市。问题2:非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限制权,构成反向购买的,上市公司应如何编制与披露其个别报表?解答:上市公司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等的规定确定取得资产的入账价值。披露的前期比较报表,应为自身个别财务报表。问题3:母公司在不丢失限制权的状况下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依据财会便200914号函,母公司在不丢失限制权的状况下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
14、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当计入全部者权益。问题4:对于上市公司持有的掉期产品等金融衍生工具投资,假如不符合套期保值会计处理条件的,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披露?解答:公司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表内核算。金融衍生产品的公允价值通常应依据具有较高声望的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或金融机构的估值确定,估值方法应在不同会计期间内保持一样,并予以充分披露。在持有期间内,公司应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处置时,应将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中国证监
15、会会计部2010年6月23日问题1.上市公司依据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或由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限制人无偿代为担当或缴纳税款及相应罚金、滞纳金的,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上市公司应当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核算。对于上市公司依据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假如属于前期差错,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处理,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否则,应计入补缴税款当期的损益。因补缴税款应支付的罚金和滞纳金,应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主要股东或实际限制人无偿代上市公司缴纳或担当的税款,上市公司取得股东代缴或担当的税款、罚金、滞纳金等应计入全部者权益。问题2.上市公司在何种状况下可以认定前期会计估计发生差错,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解答:会计估计,指企业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者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推断。尽管会计估计所涉及的交易和事项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但假如上市公司在进行会计估计时,已经充分考虑和合理利用了当时所获得的各方面信息,一般不存在会计估计差错。例如由于上市公司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更,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阅历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