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护林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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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护林员管理办法云林规(2020)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护林员队伍建设,规范护林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护林员是指从事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护的人员。主要包括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和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湿地保护、草原保护、石漠化治理
2、、自然保护地建设等项目聘用的护林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建立护林组织,负责管护工作。第四条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县域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护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整合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项目及资金,根据资源总体分布统一划定管护责任区,构建县、乡镇(街道办、森工企业、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村(社区、办事处、管护站所)和责任区四个层级协同互联的护林员管理组织结构,建立全域覆盖、标准一致、管理规范的统一管护体系;(二)制订护林员选聘、监督、检查、考核和
3、管理规章制度;(三)制定年度管护方案,分解分配乡(镇、街道办)和国有林业单位年度管护任务、护林员指标和管护资金;(四)履行主管部门职责,负责与辖区内森工企业、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国有林业单位签订管护责任书(状);(五)代行所有者职责,负责本部门管理国有林地护林员的管理工作,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管护责任落实到人。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辖区范围内集体林护林员的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乡(镇、街道办)职能部门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护林员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护林员选聘、监督、考核和管理等工作;(二)根据县级年度管护方
4、案,合理匹配安排管护任务、人员和资金;(三)负责与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签订管护责任书(状),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或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管护责任落实到人。第六条国有林业单位负责经营管理区范围内护林员的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开展护林员选聘、监督、考核和管理等工作;(二)根据县级年度管护方案,合理匹配安排管护任务、人员和资金;(三)负责与下属林场(区、管护站所)签订管护责任书(状),并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管护责任落实到人。第七条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和国有林业单位是
5、本辖区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的管护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国有林业单位包括:国有林主管部门、国有森工企业(森工局)、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第三章护林员职责第八条护林员经聘用或者选派从事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护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二)对管护责任区内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进行巡护、值守,并做好巡护记录或值守日志;(三)协助县、乡、村三级管理部门和国有林业单位管理责任区内的火源,巡查并及时报告火情和野外用火等火灾隐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野生动物异常活动或死亡、毁林种植养殖等情
6、况,及时清除布设在野外的野生动物盗猎工具并报告情况,及时劝止并报告偷砍盗伐林木和野生植物、非法捕猎或伤害野生动物、非法破坏或侵占林地湿地草地、破坏造林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以及毁坏宣传碑(牌)、标志碑(牌)、界桩(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四)做好管护协议(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完成县、乡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调查处理各类涉林案件。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应当积极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管理优势,制订村规民约,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的管护工作。第四章选聘与解聘第十条管护责任单位可以采用选聘村民、选派职工、对外选聘以及劳
7、务派遣等方式聘用护林员,并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进行协议聘用管理。第十一条护林员选聘程序:(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聘用护林员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组织在所辖范围内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选聘结果报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公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在驻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公告护林员选聘事项。申报:申请人向村民委员会(社区、办事处)提出报名申请。村民委员会按照护林员选聘条件,初步审查申请人资格,并汇总相关资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护林员人选,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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