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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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武汉市人民政府2022年11月27日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形成推动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中小企业在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激发城市创新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2、一、加强优质企业培育,做强中小企业队伍1 .全力支持中小企业成长。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自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起连续2年年度营业收入均增长15%(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稳规奖励,各区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不低于1:1配套支持。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对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年度营业收入排名前200名,且年度营业收入和年度缴税额同比增幅均达到20%以上的法人单位,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年度经营贡献奖励。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市级财政按照每户3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对次年销售额(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小进限企
3、业按照每户5万元标准给予额外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长江新区管委会,下同)2 .加快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深入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对获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武汉英才计划设立培育支持先进制造领域人才专项政策,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育人才。(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3 .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对获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完成股份制
4、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推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板,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和上市辅导。(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局,各区人民政府)4 .加大优质企业招引力度。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优质中小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引进一批创新型成长性企业、产业链补短板企业。鼓励市、区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优质中小企业。鼓励各区建设标准工业厂房或者定制化厂房,以租赁、出售或者先租后售等方式提供给企业使用,对优质中小企业租赁厂房可给予租金优惠。支持满足条件的工业企业所购买厂房按幢、层、套分割登记和转让。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临空港开
5、发区每年各新建或者整备不少于10万平方米标准工业厂房,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每年各新建或者整备不少于5万平方米标准工业厂房,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每年各新建或者整备不少于2万平方米标准工业厂房。(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招商办、市政府国资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房管局、市经信局)5 .积极引导“个转企。对符合企业登记条件的新增市场主体,积极引导登记为企业。开展“个转企登记试点,探索通过变更登记方式实现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加快推进“个转企事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由个体工商户直接转为“四上企业的,在原首次进入规模以上企业、首次纳入限额以上企
6、业奖励基础上增加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6 .支持企业延链补链强链。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共同打造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对在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决赛中获胜的促进机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二、优化金融环境,缓解融资难题7 .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推动“汉融通平台与各类政府数据对接共享、依法利用,实现中小
7、企业纳税、不动产、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水电气、进出口、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和依法应用,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画像精准度。开展信用培植行动,实施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程。优化“汉融指数,强化征信手段运用,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扩大信用融资规模和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水务局、市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委,武汉公积金中心,市法院)8 .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持续扩大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覆盖范围,降低担保费率至1%以下,扩大小微、三农、科技
8、型企业融资担保贷款规模。逐步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规模,强化业务规模绩效考核,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发放金额每年新增20%以上。(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9 .开展首贷拓展专项行动。建立线下首贷中心服务站50家以上,完善线上首贷服务中心功能。对上年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新增10亿元以上的银行,每年按照普惠小微贷款新增部分0.2%。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地方金融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10 .创新中小企业特色金融产品。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以低成本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科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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