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引导楼巴规范发展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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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引导楼巴规范发展的意见(穗交运规字(2022)7号)为更好地满足广州市住宅小区居民交通需求,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水平,规范住宅小区交通服务,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鼓励住宅小区居民采取集约化的交通出行方式。以住宅小区为起讫点的集体交通出行,可由住宅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住宅小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直接控股的负责楼巴运行的公司(以上统称“楼巴运行组织者”)直接提供楼巴服务,也可选择与具有相应营运资质的第三方合作提供包车客运、定制公交等交通出行服务。二、楼巴是楼巴运行组织者使用自有中型及以上客车,为其服务管理的住宅小区居民提供的不以
2、营利为目的的集约化、非经营性出行服务。三、楼巴的起讫点应至少有一端在住宅小区,其线路开行、调整、停运、成本费用等应与住宅小区居民或其代表组织平等协商,遵循诚实守信、公正公开的原则。楼巴运行组织者可无偿提供楼巴服务,或与住宅小区居民商议、约定分摊部分或全部运行成本。四、楼巴的运行组织,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二)按照约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及站点停靠,并由楼巴运行组织者在住宅小区显要位置进行公告。楼巴服务信息发布范围仅限于所服务管理的住宅小区,不得向住宅小区居民群体之外的社会公众发布具有揽客倾向的楼巴广告信息。楼巴不得招揽起点地、目的地不是住宅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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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 交通运输 住房 城乡 建设局 关于 进一步 引导 规范 发展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