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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高品质住宅设计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04月1总则12绿色低碳22.1 基本要求22.2 节水节能22.3 先进技术23环境宜居33.1 建筑风貌33.2 综合交通43.3 景观环境53.4 配套设施64健康舒适84.1 公共空间84.2 套型设计94.3 室内环境104.4 设备设施115安全耐久135.1 结构构造135.2 部品部件146智慧便捷166.1 智慧通信166.2 数字家居166.3 智慧物业171总则1.1 为适应住房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我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构建美好居住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制订本导则。1.2
2、本导则适用于福建省新建高品质住宅的设计,既有住宅改建、扩建为高品质住宅项目的可参照执行。1.3高品质住宅应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体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住宅设计理念,以绿色低碳、环境宜居、健康舒适、安全耐久、智慧便捷为核心,优化小区规划、户型设计、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引领美好居住生活发展方向。1.4 高品质住宅设计除符合本导则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绿色低碳2.1 基本要求2.1.1 应符合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T13-62的要求。2.1.2 应达到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T13-197二星级及以
3、上标准。2.1.3 应用新型绿色建材,且应用比例不应低于50%。2.1.4 宜设计超低能耗建筑,满足福建省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等标准要求。2.2 节水节能2.2.1 应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2.2.2 生活热水系统宜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设备选型和系统布置应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低碳环保、节能高效,并应保证用水点冷水、热水供水压力平衡。2.2.3 卫生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型产品,产品的性能参数应符合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T13-62附录K规定。2.2.4 空调制冷及供暖应采用电驱动的热泵型空调方式。2.3 先进技术2.3.1 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应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
4、价标准DBJ/T13-426的要求,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2.3.2 鼓励进行个性化、定制化、集成化的精装修设计,应全装修交付,宜使用装配式装修。2.3.3 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lM)技术,实现项目在设计、施工、运维等阶段全过程数字化应用和管理。3环境宜居3.1 建筑风貌3.1.1 建筑肌理、界面、风格、高度、体量、材质、色彩、景观等空间要素应与城乡规划相协调,满足城市设计控制要求。3.1.2 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建筑的关系,控制建筑高度、面宽、街道宽度比例等数据及体型复杂度,形成高低错落、变化丰富的优美天际线轮廓。3.1.3 沿快速路、主次干路沿线的建筑宜适当加大退让距离,留足城市开放空
5、间。建筑宜采取灵活的布局形式,城市界面应通透疏朗,避免形成“一堵墙”。3.1.4 充分利用场地内外的自然景观资源,合理考虑竖向关系,合理布局规划空间,营造优美宜居环境,实现内外部资源利用最大化,建筑朝向最优化,居住生活环境人性化和多样化。3.1.5 建筑风格宜结合总体风貌控制设计,体现地域和文化特色。立面简洁通透,避免过度装饰,宜采用绿色节能材料,注重材料的环保性、耐久性和防腐性,鼓励因地制宜选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3.1.6 沿城市主干道两侧住宅建筑阳台应封闭设计或半封闭设计。3.1.7 建筑立面上的附属设施应统一美化处理,空调室外机位、太阳能挑板等室外设备设施应结合里面风格统一考虑,排
6、水立管、太阳能管及空调冷凝水管等应隐蔽设置,避免出现外露管线,保证整体效果。3.1.8 建筑色彩协调统一,不宜超过三种主色,色彩搭配与城市风貌、周边建筑相协调。3.1.9 注重山墙面及第五立面的设计。3.2 综合交通3.2.1 小区出入口数量设置合理,位置主次得当,与城市道路形成无障碍衔接,并综合考虑周边公共交通站点、配套服务设施等要素,方便业主出行。3.2.2 小区主要出入口应设进深不小于10m、面积不小于200nf的缓冲空间,预留落客区、访客车位、快递车位、搬家车位、急救车位、智能快递存放区域等功能。3.2.3 小区应进行“人、车、非机动车”分流设计,合理规划地上人行归家流线和地下车行归家
7、流线,考虑出行、搬家、急救、快递、垃圾清运等不同车辆的动线,减少相互干扰。鼓励打造避雨防晒归家流线。3.2.4 机动车停车位应主要设置在地下停车库内,停车库出入口应靠近小区车行出入口设置,且与小区人行出入口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机动车就近进入地下车库,不应进入小区内部。机动车库出入口不宜采用敞开式坡道,坡道应采取有效的防滑与降噪措施。当设置地面停车位时,应沿外围车行道路布置,不得与人行道路交叉。3.2.5 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桩、充电枪等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置数量、快充停车位配置数量不低于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要求,且低压电缆分支箱、计量电表
8、箱、干线及分支电缆应同步建设到位。3.2.6 非机动车宜结合小区出入口就近集中布置,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或设计独立分隔的地下或半地下非机动车库,并应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设施,设置比例应不低于非机动车位的50%o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3.2.7 科学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应布置在小区下风口及边缘便于清运的位置,尽量缩短垃圾车清运流线。住宅单元出入口附近宜设置垃圾收集箱,并与建筑保持3m以上的卫生距离,宜设置洗手台。3.2.8 小区内道路应与住宅单元出入口、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小区绿地无障碍联通,并应与城市道路的人行道联通,形成无障碍步行系统。3.2.
9、9 住宅单元出入口均应为平坡入户,搬家、急救等车辆应方便到达每个单元出入口。3.2.10 应设置便于识别、使用和导视性强的交通标识系统。3.3 景观环境3.3.1 景观设计应与小区规划相协调,与小区出入口、住宅单元出入口及慢行系统相结合。应符合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3.3.2 绿地率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合理选择绿化方式,植物应乔、灌、草多层级搭配,注重季相和色叶变化。植物种植应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选择无毒害、易维护、易存活的植物,乡土植物选用达到70%以上。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产需求,并应采用复层绿化方式。3.3.3 采用屋顶绿化、空中花园、墙面垂直绿化等多种方式,形成多
10、层次、立体的绿化景观效果,营造宜居的住区环境。3.3.4 树种选择应科学合理,苗木搭配应考虑对低层住户的采光、视野的影响,做到错落有致,保证住户景观视野的通透性。3.3.5 绿化灌溉应采用高效节水技术,宜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等节水自动化控制措施。3.3.6 宜对交通干道的噪声采取设置声屏障或利用景观绿化带等降噪措施,优化场地声环境。3.3.7 室外景观和楼体亮化等照明应避免对户内产生光污染。3.3.8 小区出地面风井、管网柜、井盖等市政设施应以隐蔽化、小型化、景观化为原则,结合景观绿化合理布置。室外检查井不应设置在主要人行、车行通道上。地下室及设备用房的废气排放应远离人
11、员活动空间,必要时应进行高空排放。3.3.9 围墙应以通透式为主,宜采用栅栏式围墙。沿街道路的围墙宜采用透绿围墙或垂直绿化,避免对行人产生压抑感。3.4 配套设施3.4.1 住区应按照地块出让条件及规划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并在公共空间嵌入功能性设施和适配性服务,鼓励增设图书室、咖啡厅、棋牌室、健身房、游泳池等设施,为业主提供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体育健身、文化体闲、儿童游憩等服务。3.4.2 公共服务设施应重点考虑“一老一小”服务需求,优先在低楼层布置。家政便民、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等功能可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地下、半地下、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合理配置,并与社区现有服务设施统
12、筹兼顾,实现共建共享。3.4.3 鼓励建筑首层架空或局部架空作为公共活动空间。3.4.4 应结合集中绿地、景观小品设置健身步道、全龄活动场地,布置相应的休闲座椅、健身器材等设施。3.4.5 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儿童游乐场应设置不少于3件(套)的娱乐设施,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应设置供活动人员休息的座椅。2设置完善的无障碍设施,满足适老化、适儿化需求。3活动区域绿化空间要视线通透,场地地面应平整、防滑,应设置夜间照明设施和安全防范设施,保障活动区域人员安全。4活动区域应有充足的日照条件,同时考虑引导夏季自然风和阻挡冬季寒风。5活动区域宜配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为老年人、儿
13、童提供更有效的安全保障。3.4.6 充分考虑变配电室、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与周边建筑的关系,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3.4.7 小区的配电站房、备用发电机房等应设置在地面一层及以上,其室内地面高程应高于当地防涝用地高程,且其总平选址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区域。3.4.8 小区主要出入口、单元门厅或邻近小区主要通道等位置附近设置智能信报箱、快递柜,并预留电源。4健康舒适4.1 公共空间4.1.1 建筑物出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楼座周边应设置防止高空坠物的缓冲区、隔离带。4.1.2 首层门厅、地下大堂通向电梯厅的通道净宽度不宜小于1.50mo4.1.3 公共走廊的
14、净宽不应小于1.20mo应考虑栏杆扶手、墙体保温、墙面装修等对楼梯梯段、公共走廊、室内走廊净宽的影响。4.1.4 住宅建筑开敞外廊应设置防飘雨结构板、地漏等防雨、排水措施。4.1.5 最高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一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m,宽度不应小于1.lOmo入户层为四层及以上或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IOm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一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0m,候梯厅应设置扶手。高层住宅电梯还应满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的通知(闽建科2019)15号)要求。
15、4.1.6 电梯轿厢内应设置通风设施。4.1.7 住宅楼梯、走道、电梯厅等公共区域的照明节能自熄开关应采用人体感应、雷达感应等非接触控制型产品。4.1.8 地下车库主车道净高不宜小于2.40m,宜形成环线,主车道上方宜做辨识度高的顶棚处理。应设置连贯、清晰的标识系统,增加停车区域的辨识度。地坪面层应采取防止地面开裂的措施。消火栓箱及其他管线的设置不应影响车位使用,集水坑不宜设置在车道及车位范围内。4.2 套型设计4.2.1 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0mo设有户式中央空调和集中新风系统的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10mo有条件的项目适度加大空间高度,提高至3.30m以上。4.2.2 建筑轮廓规整,建筑凹口的深度与开口宽度之比宜小于1:2,无“深凹槽”。不宜设置四周封闭的内天井。4.2.3 各功能空间的尺度应与户型面积适配。面宽进深适宜,动静分区、南北通透,居室、卫生间数量适当,房间尺度、流线合理,充分考虑户型的收纳空间。4.2.4 应充分考虑户型空间的可变性,提倡采用有利于空间灵活分隔的结构体系和墙体,适应未来变化需求,并应考虑适老通用性。4.2.5 鼓励户型产品创新。户型设计应保证住户的私密性,相邻住户之间应避免发生对视,并应避免公共交通空间对套内空间的视线干扰。开发空中花园户型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