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一般公司章程(认缴制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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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其次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担当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第三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爱护。第四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需遵遵守法律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恳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担当社会责任。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其次章公司名称、居处和类型第六条公司名称:第七条公司居处:第八条公司类型:有限公司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技
2、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询问、技术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广告、零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服务。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认缴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时间:2045年10月9日前出资到位;认缴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时间:2045年10月9日前出资到位;认缴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时间:2045年10月9日前出资到位;认缴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时间:2045年10月9日前出资到位;第十二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
3、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三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需经全体股东认可。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本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公司的投资人是公司股东,股东应当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担当义务。第十六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股东会并依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为执行董事、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自已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和公司新增的注册资
4、本;七、依法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七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一、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担当责任;三、公司办理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八条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安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确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
5、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其次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3个月召开一次。代表非常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其次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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