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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学食堂设备管理制度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4学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任书命5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6学索证索票制度7学进货查验制度9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0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2学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13学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14学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与控制制度15学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8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20学废弃物处置制度21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22餐饮服务单位禁用亚硝酸盐告知书24保证声明25学食堂陪餐制度26学健康管理度26学食堂设备管理制度学餐厅为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设备管理规定:一、蒸汽设备(包括燃气蒸车
2、、电蒸车);1、为确保安全,必须专人专用,不经批准他人不得使用。2、凡使用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额定气压和操作规程。3、搞好设备保养、卫生。4、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先关进气阀门,后开高压阀,放气后再检修,凡有破损或失灵,应立即停止使用。5、装入食品或物品,不得超过规定数量,以防止气流堵塞出现意外。6、勤擦洗,保持设备清洁和食品卫生。二、生加工类设备(包括合面机、压面机)使用规定,1、为保证设备的使用及安全,对各类设备要责成专人使用,2、使用设备的人员,一律不准戴手套操作机器,女同志必须将长发盘进工作帽内,不准戴饰物工作。机器没停稳前不得把手伸入机内。3、开机前,应先擦干手再按电门;以免发生触
3、电事故。4、使用时应先检查试机,不得超负荷操作,以免损坏机器设备。5、工作结束要及时清洗干净,盖好防尘罩,以免设备生锈和污染。6、离开岗位时,应将工具放回原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三、冷藏设备(冷藏柜、电冰箱等)1、由保管员或责成专人使用,管理和维护。2、勤检查、勤清洗,保持清洁卫生,防止设备生锈。3、每月清理冰箱一次,防止异味。4、合理使用设备,做到定时存、取,不随意开关。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
4、(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
5、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我校将严格遵守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守法经营,接受监督。学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任书命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餐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为消费者提供符合法定要求和安全标准的食品,现任命闫应文为食品安全总监,任命杨伟民为食品安全员,负责本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相关事宜。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1、
6、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2、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3、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7、4、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建议本单位领导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6、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学索证索票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
8、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
9、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
10、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十一、建立专门的账簿,及时登记以上凭证。十二、以上凭证至少保存至食品保质期到期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至少保存两年。学进货查验制度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待
11、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2、进行采购时,选择许可证照齐全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3、建立台帐(采购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等相关凭证。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无保质期的,不少于2年。4、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
12、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制品加工食品。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
13、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
14、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七、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
15、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专(兼)职人员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品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厨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