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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无违建街道”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三改一拆”行动,建立健全违法违章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条例、违法违章建筑处置规定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总体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金华市、市委、市政府关于“三改一拆”行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赶超跨越、重振雄风”步伐,加快美丽女埠建设,以“无违建街道”、“无违建村”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依法行政、源头治理、属地负责、拆用结合、群众参与、合力推进”的原则,保障城乡规
2、划有效实施,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型持续发展。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无违建街道”创建活动,各村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禁违控违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政策规章全面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形成,既有应拆违法建筑全面拆除,符合保留条件的规范处置到位,新增违法建设防控处置到位,确保“零发生”,全街道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拆违控违专项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发展。三、创建标准各村要全面开展“无违建村”创建活动,其中“无违建村”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无应拆既有违法建筑。对既有违法建筑依法、有效、妥善处置,依法依规界定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明确应拆对象,进行登记造册
3、,分阶段拟定拆除计划,做到辖区内既有违法建筑应拆尽拆。(二)无新增违法建筑。全面禁止新的违法建筑,对新增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处置,做到即查即拆。(S)无规划盲区。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做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的全覆盖,严格执行建房规划相关要求。(四)无管理死角。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治理的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和管理网络,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防控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做到管理规范有序。(五)无非法“一户多宅”。全面完成农村非法“一户多宅”的清理整治,对符合“一户多宅”要求的无房户和危房户,优先保障建房用地标准。(六)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没有因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
4、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做到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10日3月31日)。制定“无违建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调研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组织机构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全街道动员部署会议,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创建宣传,积极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各村要层层抓好落实,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无违建街道”、“无违建村”创建工作中来。(二)调查摸底阶段(2022年4月1日5月15日)。调查摸底阶段是整个“无违建街道”创建的重要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各工作片、相关办公室高度重视,抽调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专门队伍
5、,负责此项工作。各村都要建立由街道联村干部牵头,村相关人员参与的调查组,对所辖村范围内的农户住房现状(一表一户),以及企业旧厂房现状情况进行地毯式全面调查,做到不多报、不少报、不漏报和不谎报。调查情况要在本村内进行不少于7天的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街道“三改一拆”办公室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村调查结果进行抽查核实。(三)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16日12月20日)。2022年4月,各村“两委”要对照创建无违建村、无违建镇标准,全面启动“无违建村”创建工作,街道确定12个村率先开展“无违建”试点村创建。2022年1月开始,全面启动“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6月底前,确保辖区内不少于20%的村完成“无违建”创建工作,8月底前,确保辖区内不少于30%的村完成“无违建”创建工作;10月底前,确保辖区内不少于40%的村完成“无违建”创建工作;12月底前,确保辖区内“无违建”村达到50%以上。(四)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11月20日2022年底)。按照“成熟一个、申报、验收一个”的原则,对照创建标准对所辖的村开展自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完善工作台账。对通过自查达到创建标准的村,由街道向市“三改一拆”办公室申报,再由市“三改一拆”办公室复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