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遴选实施方案(2024修订版).docx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遴选实施方案(2024修订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遴选实施方案(2024修订版).docx(1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附件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遴选实施方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东莞市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24)1号),落实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推动园区企业规模效益双倍增政策措施(修订版)(松山湖发(2024X号),加大优质企业培育力度,完善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遴选与考核工作机制,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成长壮大,引导资源向优质企业精准配置,引领和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遴选考核实施方案。一、遴选原则(一)规模与效益并重兼顾企业的规模和效益,重点筛选和培育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
2、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成长性企业,在经营管理能力、创新团队、技术创新、市场地位等方面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实施资源按需配置、精准扶持。(二)分类入库、梯度培育对试点培育企业分级分类、梯度培育入库,实现精准扶持。划分“松湖新星企业双倍增试点培育库、“松湖骨干企业“双倍增试点培育库、“松湖领航企业”双倍增试点培育库三大类别培育计划,分别制定入库标准,按照企业不同发展规模、发展阶段特点,制定分级服务方案,梯度培育、精准扶持。(三)“免申”与“遴选”相结合入库机制适当简化程序,建立“免申”与“遴选”相结合的双倍增企业入库机制,将已通过国家、省、市级政府部门认定的“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
3、人”企业等优质企业以“免申”方式直接组织入库。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自主申报、竞争性评审等程序遴选入库。(四)总量控制原则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报原则。除“免申”进入的试点培育企业,参与遴选的企业评分需在60分以上,且通过遴选纳入“松湖新星企业”、“松湖骨干企业”、“松湖领航企业”的企业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20家、20家、10家。二、遴选对象(一)在松山湖高新区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三)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产业效益较好、成长性较高。(四)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
4、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黄牌或红牌;企业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三、遴选标准类别一:“松湖新星企业”双倍增试点培育库近三年平均产值(营收)5000万元以下且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纳入“松湖骨干企业”双倍增试点培育库:1.获得主板上市企业、世界五百强或中国五百强等头部企业订单(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到账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的企业,以“免审”方式纳入。2.2019年1月以来,累计股权融资到账金额超1000万元的企业,以
5、“免审”方式纳入。3 .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40%,且上年度为正增长的企业,以“免审”方式纳入。4 .遴选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企业(附件1),择优纳入。类别二:“松湖骨干企业”双倍增试点培育库近三年平均产值(营收)5000万元以上,拥有1项发明专利(权)或软件著作权且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纳入“松湖骨干企业”双倍增试点培育库:1.经工信部门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免审”方式纳入。5 .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5%,且上年度为正增长的企业,以“免审”方式纳入。6 .遴选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企业(附
6、件2),择优纳入。类别三:“松湖领航企业”双倍增试点培育库上年度产值(营收)4亿元以上,拥有2项发明专利(权)或软件著作权且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100O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纳入“松湖领航企业”双倍增试点培育库:1 .经国家、省级工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免审”方式纳入。2 .广东省或东莞市工信部门认定的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以“免审”方式纳入。3 .已在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以“免审”方式纳入。4 .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上年度为正增长的企业,以“免审”方式纳入。5 .遴选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企业(附件3),择
7、优纳入。五、遴选程序(一)发布申报通知。松山湖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试点培育企业遴选入库申报通知,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松山湖工业和信息化局可结合产业发展和企业培育需要,对评价指标进行适当调整,在每年度企业申报通知中予以公布。(二)企业申报。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以自愿为原则,填报有关资料向松山湖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申报。(三)形式审查。松山湖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资料齐全的受理,资料不齐的退回。(四)专家评审。由松山湖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不同培育库类别遴选企业,按遴选指标评分由高至低形成建议企业名单。(五)部门评价意见。松山湖工业和信息化局牵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东莞 松山 高新区 双倍 试点 培育 企业 遴选 实施方案 2024 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