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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家庭“冷暴力”目录一、家庭“冷暴力”的界定及其表现3(一)家庭“冷暴力”的界定4(二)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41、情感疏远42、性惩罚53、经济制裁64、交往和精神的双重控制6二、家庭“冷暴力”的特点及危害7(一)家庭“冷暴力”的特点71、发生群体的高学历性72、目的明确性73、行为类型多样性74、行为隐蔽性85、危害后果严重性8(二)家庭“冷暴力”的危害81、夫妻双方两败俱伤82、对孩子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93、成为社会危害的因素9三、家庭“冷暴力”的原因分析9(一)个人因素91、健全人格的缺失102、婚姻观的扭曲103、沟通不畅引发信任危机11(二)社会根源H(三)社会救助与法律的缺失
2、121、社会救助机构的缺失122、国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职能缺失133、法制不健全、司法救济缺失13四、家庭“冷暴力”的对策分析14(一)健全人格的培养141、自立自决能力142、抗拒和忍受压力的能力143、自我沟通能力144、责任感15(二)正确婚恋观的确立151、婚姻当以爱情为前提152、婚姻意味着责任与尊重15(三)社会救助、预防和法制制度的健全与完善161、完善社会救助机制162、健全国家预防机制173、健全法律保障机制17五、结语18参考文献19序言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很多家庭均面临着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的矛盾、平等意识与互敬互谅的矛盾、爱情与婚姻的矛盾以及物质因素与精神因
3、素的矛盾,各种矛盾的存在及其在一定时间内的激化,必然导致家庭暴力问题日益突出。反对家庭暴力尤其对女性的暴力问题是近20年来国际妇女运动的主要议题之一。在中国,家庭暴力,尤其是对女性的暴力问题,无论在传媒或者在学术研究领域,都是一个近些年才开始关注的话题。而越来越多的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家庭暴力不仅是对人权的侵犯,更是对受害者身心的摧残,并且还会严重影响其生活以及日后的发展。随着科学文化水平越来越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而发生在家庭内的暴力也由传统的直接针对身体的热暴力转为不见伤痕却作用于精神、感情的冷暴力,尤其是在具有高学历、高收入、自尊心强、好面子的知识分子内部,对感情和精神的要求程度较高
4、,对对方不再局限于纯粹的身体的虐待,而是侧重针对对方精神、心理和感情摧残的更为隐秘的精神压迫和心里对抗。“冷暴力”正日益成为影响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杀手。因此,本文以发生在夫妻间的家庭冷暴力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与危害,分析当前制度法律的缺陷,提出修正和改善的措施。这不仅对于我国法律制度的修正和究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更对消除和缓解家庭“冷暴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实践意义。首先,法律形成互补,道德的调节是多角度、多层次的,它可以不断地提升人的素质,提高人的道德境界,可以填充法律调节在家庭内留下的真空地带。其次,道德的高低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与否的重要标尺。家庭冷暴
5、力是侵犯人权的一种表现,为维护好个人的权益,防治家庭“冷暴力”,最有效的方法是不断提升人们的道德素质,为家庭“冷暴力”的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建议,从根本上消除家庭“冷暴力”发生的源头。一、家庭“冷暴力”的界定及其表现长期以来,山于制度和法律的缺陷,我们对家庭暴力的理解更多的停留于传统的拳脚相加和打骂行为,即有础烟的战争。而对于针对精神和心理的无销烟的“冷暴力”现象则重视不够,惩罚不力。实际上,相对于传统家庭暴力的对身体的伤害来说,现代家庭“冷暴力”由于其隐蔽性和内在性,对家庭成员造成的心理和精神的伤害更为持久和深入,后果也更为严重。(一)家庭“冷暴力”的界定家庭“冷暴力”在我国还处在一个认识上分
6、歧的阶段。中国法学会针对3500个家庭做的“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的调查当中,显示50%的受访者仍然错误地认为,限制妻子与朋友交往、长期不与妻子说话、长期拒绝与妻子过性生活、耻笑妻子的缺陷弱点等精神面的暴力并不算是家庭暴力。家庭“冷暴力”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可以说己经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面临的一个难题。我国学者在对家庭“冷暴力”的危害性上存在共识,但是在具体对“冷暴力”的界定上,还存有一定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性暴力性质的认定上,有的学者将性暴力与肢体暴力、冷暴力做并列对待,有的学者把性暴力归在“冷暴力”的范围内理解,但是这样的认识上的差异反应的是学者们对这一问
7、题的深入的研究和重视。因此,从西方国家对家庭暴力的界定及我国学者对家庭暴力的定义,笔者认为,家庭“冷暴力”即是指个人为了控制和操纵与其具有特定关系的家庭成员,所采用的不以肢体伤害为手段,而是通过对对方的冷漠、疏远、言语讽剌、侮辱以及经济控制、敷衍或停止性生活,逃避家庭责任等手段,以达到感情、精神上伤害、虐待对方的一种非暴力行为。通过对家庭“冷暴力”的界定,将有助于本文对家庭“冷暴力”的危害性、成因和防治对策的研究。(二)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与传统家庭暴力主要针对身体的拳脚相加这种显性的暴力形式相比,“冷暴力”则主要以对对方的精神控制和心理伤害为主要形式,表现形式更加隐秘,造成的后果也更为严
8、重。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情感疏远冷漠是家庭“冷暴力”最常见的表现出的形式。家庭成员在产生矛盾,双方拒绝通过协商、交流等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冷漠,放任、疏远,最大限度地降低情感交流,互不理,采用冷战的方式。降低对方在家庭和婚姻关系当中的存在感,使其在心理上产生自卑;或是责骂对方,对对方冷刚热讽,或是语言威胁等,使对方从心理上产生了一种恐惧感和压迫感,以达到从精神上控制对方、人格上侮辱对方的目的。具体表现形式上有以下几种:(1)饥讽型,即表现为用言语来攻击、低对方。一方会刻意耻笑另一方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等等,其目的往往在于打击对方的自尊,使其产生较强的自卑感,从而巩固自己在家庭中的控制地
9、位;(2)辱骂型,表现为一种强烈的言语攻击或侮辱。一方在工作或社会当中受到拽折,无处发泄内心情绪,往往会故意找茬向对方发泄内心的不满,把对方当作出气筒。以此来满足内心情绪发泄的需要,以求得某种心理平衡,结果给双方都造成了极大的心理负担;(3)惩罚威胁型,这类型表现为以将强烈的肢体伤害后果作为对对方的言语威胁,以便使对方从心理产生某种恐惧感和对自己的服从;(4)放任、逃避型,表现为不关心对方任何事情,放任疏远对方,不与对方交流,经常不归家或与对方保持分居状态,逃避家庭责任,对家庭事务不管不问,仅仅只是存在一种婚姻的形式而已,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2、性惩罚人类的婚姻是基于两性的性差异而结合的
10、一种实体性关系。夫妻间的性生活关系既是配偶关系的生理要求,也是婚姻缔结和基础和婚姻生活的重要内容。在男女两性婚姻关系中,性爱是加深夫妻间的感情、促进双方关系和睦和享受快乐的重要手段。性关系的和谐程度直接关系到双方对婚姻、情感的满意程度。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但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关系中,性惩罚行为屡屡发生。主要表现为:(1)不履行配偶的义务,对对方性冷淡、敷衍甚至停止与对方过性生活,或是迫使对方停止性生活,甚至有的转移自己的情感,与他人同居,从而达到逼迫对方主动离婚的目的。拒绝与配偶进行性生活的行为,对另一方来言,是一种精神上的巨大伤害,而出轨行为也同样造成对方的愤怒、羞辱、沮丧,
11、甚至人格尊严受到伤害。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性是极为隐私的个人事情,人们往往避而不谈,受害方在面临性生活上的困境时,难以启齿,往往不会求助于外界,而又没有途径进行解决。对于配偶的拒绝与其进行性生活而在外与他人同居的问题,非过错方不堪受辱,往往会采取极端的方式处理。现实当中有很多人因为丈夫或妻子外遇而一时冲动对配偶或第三者实施犯罪或者采取自杀的手段,最终导致家庭悲剧不断上演;(2)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夫妻的性权利,不仅包括获得性生活的权利,还括性生活自由的权利。性行为既是夫妻关爱的表现,同时也是尊重另一方的体现。婚内丈夫强迫与妻子发生性行为,不考虑妇女本身的意愿,会导致女性在心理上对性的排斥和
12、精神上对性的恐惧,使其精神上遭受压抑和痛苦,人格上遭受侮辱,感觉自己只是男人满足欲望的工具,更严重者会导致女性精神疾患。3、经济制裁由于男女自身生理的特殊性和社会性别的差异,女性在社会券中的经济地位普遍是低于男性的,在婚姻当中,妻子在经济上还是受制于丈夫的。而男性为了达到控制女方的言行,强化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的目的,在经济上故意少给或是不给,使女方对离开男方产生无法生存的恐惧感和依赖感。采取经济制裁的冷暴力方式的男性往往是在婚姻当中存在过错的,例如男性经常酗酒、赌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不务正业。采取经济制裁的方式使得女性在经济上无法脱离男性的控制,从而使得男性即使在婚姻治中存有过错,也不至于女性
13、提起离婚请求,进而维持婚姻关系的继续存续。4、交往和精神的双重控制现代社会中女性在法律上获得了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妇女在争取权利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参与到社会生活当中来。女性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被牢牢的束缚在家庭当中,女性可以通过工作、朋友以及一定的团体组织来参与到社会交往当中来,可以接触到更多的异性群体。然而,妇女的这种交往自由、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还会受到许多带有大男子主义思想的男性的束缚。有些男性不希望妻子接触更多的异性,认为女性就应该把空余时间花在家庭上,过多的参与社会交往是一种“不守妇道”、对家庭不负责任的行为。因此,男性对妇女交往自由的限制如挥之不去的阴影,时刻笼罩在女性的头顶,造成女性交
14、往中的压力和负担,影响女性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冷暴力”中精神自由的控制,表现为一方强制另一方听从自己的安排、接受自己的建议、不允许有反对自己的想法或要求以及家庭中的重大事务完全由自己独断决定,配偶对此只有服从和执行的义务。久之,配偶则丧失在家中中的主体地位,造成精神的压抑和痛苦,导致精神抑郁。部分受害者会对生活丧失信心,充满无助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自杀的想法。二、家庭“冷暴力”的特点及危害(一)家庭“冷暴力”的特点家庭“冷暴力”力与直接武力伤害的热暴力相比,具有多方面的特点:1、发生群体的高学历性与传统的家庭热暴力相比,家庭“冷暴力”的施暴者往往是外表看似“温文尔雅”的高学历、高收入群体,如机
15、关工作人员、教师、医生、儒商、银行从业人员等具有较高文化层次和社会地位的这类群体。一方面这类群体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着较好的职也身份和社会地位,非常顾及自己的形象和颜面,具有较强的忍耐力。当存在夫妻冲突时,能够有效克制自己的肢体暴力倾向;另一方面,“热暴力”容易造成对女性的明显伤,而且深知“打老婆”的男人最被社会鄙视。不论双方谁对谁错,只要男性动手,在道德上就被否定。热暴力容易留下施暴的罪证,而且也容易被家人或者第三方所发现,遭受社会舆论的谴责。2、目的明确性实施家庭“冷暴力”的施暴者,往往具有明确的目的。即希望通过讥讽、辱骂、威胁、经济制裁、性惩罚等方式,有意实现对配偶人格上的侮辱、精神上的打压和增加心理上的痛苦。从另一角度来看施暴者内心都有不同程度的病态的暴虐性心理状态,使得其通过对配偶的精神、心理和人格的打击,来实现自身具有的报复性心理倾向。3、行为类型多样性根据前文论述的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可以发现,它受家庭成员的性格特征和家庭环境的影响,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言语攻击、诋毁、讽刺、挖苦、谩骂、诅咒,都能对配偶的自尊心构成伤害,导致在精神上极度备受压抑,内心承受很多伍力。夫妻之间没有沟通,形同路人,家成了一所冷漠的监狱。在家庭中,性格外向、自我感强烈、充满控制欲的男性,往往会采取有声有形的冷暴力形式。比如,言语饥讽、谩骂、讽刺,经济制裁、强迫女性发生性行为、限制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