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草案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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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律、法规、规章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生产经营全过程中落实主体责
2、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不利后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安全管理和制度保障责任、投入保障责任、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和安全文化建设责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第四条【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考核标准,形成涵盖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考核结果向全员公示并作为从业人员收入分配、职务调整、奖惩等的重要依
3、据。第五条【主要负责人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其它主要决策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五)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本单位科技兴安和安全管理智能化转型;(六)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
4、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九)组织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次安全生产检查;(+)每年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分管副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鼓励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总监等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其
5、他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第七条【安管机构及安管人员配备】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废弃处置以及使用危险物品的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从业
6、人员在100o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从业人员在100O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国家对有关行业、领域
7、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严于本条规定的,从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和实习学生应当计入该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第八条【安管机构及安管人员职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定期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参与生产经营单位下列经营决策事项,并提出意见:(一)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与项目建设;(二)生产经营布局调整方案;(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四)采用新工艺、新流程、新材料、新设备的;(五)生产经营场所、
8、项目、设备设施的发包或者出租;(六)设置机构以及评先和人事调整;(七)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第九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及各相关机构负责人以及工会代表、从业人员代表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审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督促落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措施等。第十条【若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危险程度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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