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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为加快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巩固取用水管理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取用水管理秩序,切实提高取用水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管(2024)120号)要求,结合我省取用水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工作目标。在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针对部分取水口信息更新不及时、监测计量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突出抓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管理和取用水监管数字化应用,动态全面掌握各类取水口的数量、位置、取水许可、监测计量等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取用水问题,切实提高取用水管理的数字化、网络
2、化、智能化水平,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取用水及管理秩序。二、工作任务(一)取水口信息比对审核。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全面比对取水口核查登记信息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信息,将核查登记的取水口逐一对应至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并实现动态更新管理。1.在线开展取水口信息比对衔接。各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利用吉林省取用水管理平台,对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核查登记的河道外取水口与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取水口信息进行比对衔接,逐一明确对应关系并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中补充完善取水口信息,将信息比对成果逐级审核上报,确保电子证照系统中取水口数量完整、信息准确。省水利厅将组织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抽查,抽查复核比例不
3、小于2机2.加强取水口信息动态更新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将取水口相关管理信息融入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在取水许可证发放、延续、变更、注销等工作中,利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同步做好取水口信息的更新工作,确保能够动态全面掌握取水口的数量、类型、流域区域分布、取水计量和取水许可状况等,其中地下水取水口应分别明确开采层位以及在用、应急备用、封存等信息。(二)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对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有关要求,建立取水计量设施(器具)档案,加快取水在线计量数据接入,严格取水计量监督管理。1.建立取水计量设施(器具)电子档案。要对取水
4、许可管理范围内取用水户的取水计量设施数量和类型、计量方式、数据传输方式等进行全面梳理,对取水计量信息进行完善,在吉林省取用水管理平台建立取水计量设施(器具)电子档案,并通过取水许可审批和电子证照管理实现动态更新。2 .加快取水计量数据接入。一是取水在线计量数据接入。将地表水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生活(含农村饮水)、服务业取水,以及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取水的在线计量数据全面接入取用水管理平台。二是离线计量数据接入。对于规模以下取水安装离线计量设施或通过“以电折水”方式计量水量的,应由取水口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按季度在取用水管理平台上传取
5、水计量数据和计量凭证,相关数据上传要与用水统计调查直报工作做好衔接。3 .强化取水计量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大取用水监测计量工作监管,及时发现并整改无计量取水、取水计量不规范、取水计量数据异常、计量设施未定期检定校准等问题,注重提高取水计量数据质量,逐步建立取水计量设施保护和运行维护长效机制。(三)巩固违规取水问题整治成果。把发现和解决违规取水问题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违规取水问题进行动态排查,严厉打击违法取水行为。1.加快取用水数据信息汇集整合。省水利厅将组织技术单位进一步完善吉林省取用水管理平台功能,加快推进取水许可、取水监测计量、用水统计调查、水资源费(税)等业务整合并强化
6、应用,整合汇集水资源管控指标、取用水量等数据信息,建立水资源监管“一张图”,拓展应用场景,提升“四预”能力,支撑取用水动态监管。4 .强化违规取水问题动态排查预警。取用水管理平台现已建立违规取水问题动态排查预警机制,通过水资源管控指标、计量统计水量的比对分析,将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许可取水、超区域管控指标审批取水、超区域管控指标取水等疑似问题动态向各地推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收问题线索15日内开展排查处理,并在取用水管理平台进行问题处置反馈。三、工作安排(一)部署启动(5月20日前)。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制定并印发吉林省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动员部署。畅通国家
7、和省级平台共享通道,实现数据上报功能。印发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做好宣传培训。(二)推进实施(5月20日-11月30日)。各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县(市、区)抓好实施,指派精干力量全力推进。省水利厅将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及时解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工作总结(12月1日-12月20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巩固提升行动并进行总结,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于12月20日前上报本地区总结报告至省水利厅。四、组织实施省水利厅负责全省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制定印发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负责对市、县上报的取水口信息、计量档案、
8、违规问题处置等成果质量进行审核,对工作情况进行全程指导、统筹推进,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次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的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一是完成取水口信息比对确认,并实现动态更新管理。二是建立取水计量设施(器具)档案,加快取水在线计量数据接入,严格取水计量监督管理。三是实行违规取水问题常态化动态排查,严厉打击违法取水行为。北京金水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取用水管理平台巩固提升行动功3能开发和取水口数据比对、计量档案建设、取水在线计量传输、违规取水处置等平台技术支持。按照省水利厅部署,加快推进业务整合和数据汇集分析,拓
9、展应用场景,支撑取用水动态监管。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开展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作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强化经费保隙,不折不扣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二)加强监督考核。省水利厅将切实加强对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情况的监督,通过吉林省取用水管理平台动态跟踪、调度进展情况,并以吉林水利简报、厅网站取用水管理行动专栏动态信息等形式实行各地进度月通报。把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202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及其现场检查工作。对在巩固提升行动中弄虚作假、组织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和微博、微信等移动互联网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取用水法治意识,积极参与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巩固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巩固提升行动中典型经验做法并上报省水利厅,加大宣传,以点带面促进各地取用水管理工作。对巩固提升行动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发挥社会公众对取用水行为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