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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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制定新制定拟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修订条款内容确认人生效口期一、目的为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标准,保证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受限空间作业。三、术语与定义3.1 受限空间指:各类塔、釜、槽、罐、炉膛、烟筒、管道、容器等设备内以及窖井、地坑、下水道、化粪池内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受限空间有以下特征: 有足够的空间供人进入并执行任务 进出口受到一定限制 不是用来让人在里面长期工作或居住的3.2 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四、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4.1 受限空间作业前,质量安全部门、施工单位及所属部门负责人、负责人须到作
2、业现场进行三者立会,共同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在确认作业方案,确认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批准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因素及其安全防护措施须填写在“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S-3-22-01)内。4.2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须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再次确认无误后,作业人员方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4.3 3受限空间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等改变,需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准继续作业。4.4受限空间内进行高处作业应同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动火作业应办同时理“动火作业许可证”。4.5安全隔绝4.5.1进入内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设备在解体前,所属部
3、门必须严格进行作业前检查。4.5.2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4.5.3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严禁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4.5.4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4.5.5受限空间内带有搅拌器等的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拆线、上锁并加挂警示牌,钥匙交由作业人员保管。4.6清洗和置换进入受限空间内进行作业前,必须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4.6.1氧含量19.5%21%。4.6.2有毒气体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GBZ2的规定。4
4、.6.3可燃气体浓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V/V),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VV)04. 7通风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受限空间内空气良好流通。1. 7.1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导淋、放空进行自然通风。4. 7.2必要时,应采取机械强制通风,在作业中应连续通风,不得中断,通风起止时间应做好记录。5. 7.3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防止误用其它气体。6. 7.4严禁向受限空间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02230%)。4.8检测4.8.1作业前30分钟内
5、,必须对受限空间内气体采样分析并做好记录,分析合格后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设备。4.8.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测人员在使用前应进行自检,确认。4.8.3采样点要有代表性,至少应在受限空间内的上、中、下三区域分别检测,每区域可根据横截面积大小选择1个或多个检测点;检测数据应全部记录在“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内。4.8.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随身携带氧含量检测仪连续进行检测;检测仪在使用前应进行测试,首先测试所设定的报警极限是否设定在19.5%,其次要测试气体浓度达到或低于报警极限时检测仪是否能及时报警;便携式氧含量检测仪应每年进行标定1次,至少每
6、月点检1次。4.8.5作业中要加强定时检测,至少每2小时检测一次,如检测分析结果变化明显,应加大检测频率;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作业现场经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因其它原因中断作业后,再次进入受限空间前也必须重新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4.8.6在受限空间内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作连续分析检测,并采取强制通风方式。4.8.7作业人员应妥善保管所用工具,不得随意放置,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所有作业工具带出,不准留在受限空间内。4.9照明和个人防护措施4.9.1受限空间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12V。4.9.2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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