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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2)无人身死亡事故。3)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4)无重大交通事故。5)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6)杜绝重伤事故。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2)本细则编制依据:1)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2)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制度。3)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监理合同文件。(3)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4)监理单位对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职责:1)协助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
2、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承建单位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3)当承建单位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建设单位下令进行他停工整改。4)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2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1)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安全管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2)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部长分管一块、专职兼职监理工程师参建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
3、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见图11。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总监、副总监)协助协助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技术部横向联系横向联系安全生产监理员安全生产监理员横向联系安全生产监理员各项目监理工程师图11 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承建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2)督促承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4)督促承建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5)检查并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6)督促检查承建单位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7)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8)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顿。4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1)在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1)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含分包单位)。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专业人员配备。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
5、责任制。5)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安全操作规程。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7)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8)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2)根据承建单位上报的有关文件,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审查,经检查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开工:1)承建单位(含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2)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并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3)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和防护措施。4)检查开工时
6、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到达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到位,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上岗证。6)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意识。7)分部工程开工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8)在施工开始之前,应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9)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5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1)施工过程中,承
7、建单位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过程文件。(2)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3)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现场监督与检查,专职安全员应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监察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不放过
8、”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验收。(5)接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6)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及安全隐患应要求承建单位及时进行整改。(7)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安全月报的形式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8)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阶段工程安全检查报告。(9)组织或协助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6大型土石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总则1)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依据SD26788水利水电建筑安
9、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制定本规定。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大型土石方工程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2)一般原则1)承建单位在进行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时,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工业卫生标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开工前,承建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方法和总平面布置图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向施工人员交底,确保实施。2)施工中应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合理组织施工程序,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对整个施工期的地质工作应足够重视。在开挖过程中当岩体壁面裸露后,若发现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条
10、件有较大差别,或未能预见不良地质现象危及人身安全时,则应及时作出明确判断,采取果断的施工措施,以防止发生事故。4)在开挖区域内,若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地下埋设物、古物等,均不得任意拆毁或移动,应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5)在高边坡、滑坡体、洞挖及重要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应加强安全监测措施。6)若在有瓦斯地区作业时i应严格按照煤矿有关规程执行。7)合理地布置出渣路线和弃渣堆放地点,并应做到不妨碍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施工排水顺畅,不影响后续施工和本身的施工安全。8)在大风、大雨和照明不足的情况下,禁止在边坡上工作。更不得在危险的边坡、峭壁处休息。(3)土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要点1)严
11、禁使用掏根搜底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塌方造成事故。若土坡上发现有浮石或其他松动突出的危石时,应通知下面作业人员离开,立即进行处理。发现边坡有不稳定现象时,应立即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2)对已开挖的地段,严禁顺土坡面流水,必要时坡顶应设截水沟排水,以防渗漏或冲毁边坡,造成坍塌。3)在开挖的过程中,发现有地下水时,应设法将水排除后再进行开挖。根据土质和填挖深度等情况,设计安全边坡及马道。未经设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修改边坡坡度。当在边坡高于3m、陡于1:1的坡上工作时,须挂安全绳,在湿润的斜坡上工作,应有防滑措施。4)若施工地区受其他条件限制,不能按规定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雨后、春溶、解
12、冻以及处于爆破区放炮后,均应对支撑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大型机械挖土时,应对机械停放地点、行走路线、运土方式、挖土分层、电源架设等均应制定施工措施并进行安全施工交底工作。6)采用特殊方法进行土方开挖,应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并进行安全施工交底,作业过程中应有人员进行安全监护。(4)石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要点1)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或符合工业卫生标准的干式捕尘装置。否则禁止开钻。开钻前,必须检查工作面附近岩石是否稳定,有无瞎炮,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否则禁止工作。严禁打残孔。2)确保钻孔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以免由于爆破效果不良导致安全事故。明挖作业开工前应将设计边线外至少5m范围内的浮石、杂物
13、清除干净,必要时坡顶应挖截水沟并设安全防护栏。3)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开挖作业时,应及时清理边坡沿口、坡面的浮石和危石,进行撬挖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严禁站在石块滑落的方向撬挖或上下层同时撬挖。在撬挖工作的下方严禁通行并应有专人监护。撬挖工作应在悬浮层清除并撬成一个确无危险的坡度后,方可收工。撬挖人员应有适当间距。在悬崖、陡坡上应系好安全绳、配戴安全带,禁止多人共用一根安全绳。安全绳应挂在牢固的基桩上,禁止用手拉安全绳。一般应在白天作业,禁止夜间进行撬挖作业。7高边坡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总则1)为加强对高边坡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发生人身、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2)现场
14、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高边坡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2)一般原则1)开工前,承建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报监理及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2)高边坡施工期间,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边坡安全监测体系,定期进行内、外部观测,用观测资料指导施工。3)边坡应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严禁采取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并及时支护,在边坡架设防护墙等安全措施。4)边坡所有暴露的岩石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喷护处理,易风化瓦解的土层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5)在开挖边坡上部及时挖截水沟,防止水流冲刷边坡。6)高边坡施工时,应仔细检查边坡稳定性,所有危岩或不稳定块体均应及时进行撬挖、清理、支
15、护等处理。7)高边坡施工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安全警戒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警并进行处理。8)各项防护措施必须落实到位,确保机械设备、材料、施工通道等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停工整顿。9)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熟悉有关高空及高边坡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高边坡及高空作业人员身体8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总则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适用于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3)施工现场用电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4)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求,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2)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要点1)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相应的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a.现场勘察。b.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