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2020年第三批)项目需求--广东省司法厅广东律师管理系统优化改造(2020 年)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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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求35:项目采购需求1 .项目概况1.1. 基本信息1.1.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省司法厅广东律师管理系统优化改造(2020年)项目项目简称:省司法厅律管系统优化改造(2020年)1.1.2. 采购人广东省司法厅1.1.3. 用户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主要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指导、协调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指导、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委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审核相关
2、工作。组织拟订本省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法学教育和本系统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工作。1.1.4. 项目总体目标1、律师审批业务“免证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及应用2020年(第一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23号)要求,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进政务服务高频证照的电子化、标准化应用,逐步实现电子证照代替传统纸质材料,实现司法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律师、律师事务所高频事项的“免证办”;通过应用电子证照、粤信签、电子印章等技术支撑,实现律师律所相关业务“免证办”。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在高频事项的应用,实现行政审
3、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对接统一申办及21个地市事项目录信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61号)、关于做好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省司法厅大部分权责清单事项按照委托、下放、重心下移等方式调整由地市实施,省厅将不再维护事项目录信息。由于律管系统是省垂系统,目前仅对接省厅事项目录信息。现需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接21个地市的事项目录信息,同时根据省统一申办平台对应的调整内容,对本系统进行对接调整,以有利于做好省级权
4、责清单事项调整工作的落实和衔接,提高省级统筹管理效能,确保事项调整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3、审批权限事项委托下放将原已委托广州、深圳实施的省级职权(7大项行政许可、4项其他审批事项及1项公共服务事项)委托我省其余19个地市实施。将本次扩大委托的2大项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4行政检查、6项其他行政权利事项委托我省21个市实施。4、新增及改造流程新增流程,新增通过政务服务网发起申请、在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审批共7个事项。对合并事项的流程改造,将被合并的事项,作为其中一项办理流程,共涉及3个审批流程的改造。5、对现有功能的改进完善由于公职律师将在权责清单目录移除,需在律师侧子系统增加申请公职律
5、师业务。广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21个地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及其他相关司法行政机构等。1.2. 项目背景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规划方案中,明确提出,整合新型技术,增强办公的便捷性,统一接入各类业务系统,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提供统一的办公入口,关注业务场景,关注用户体验,实现业务数据的自动采集,分析业务流程、服务过程数据,打通信息壁垒,重塑业务流程,优化工作模式,提高办公智能化水平,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提供全面有力的支撑,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委托、
6、整合和移出一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实行重心下移、改为由市县就近实施。各地和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完成调整实施事项的交接工作,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细化实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因此,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7日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两份文件,将省级律师审批和行政处罚权限委托地市实施,并要求自文件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工作,完成实际时限是3月中旬。按照压减工作精神,省政务服务网做了相
7、应的功能调整,关于做好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直各部门在省事项管理系统中将本部门负责事项按照权利压减的方式调整由地市实施,并组织地市及时在该系统中承接该事项。目前律管系统和统一申办平台不具有对接21个地市事项并顺利流转的功能,因此需要对此进行改造。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及应用2020年(第一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23号)要求,2020年6月底前,实现33个省直部门200项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免证办”,律师及律师所审批都在高频事项范围内。目前律管系统可以签发律师个人证件电子凭证,但是无法签发律师所证件电子凭证,同时不具有使用粤信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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