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便民政务系统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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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4便民政务系统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技术要求一、业务概述与流程1.1服务事项与内容服务事项1: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服务内容1:通过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系统,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提供“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服务。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服务事项2:道路运输证配发。服务内容2:通过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系统,为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业户提供申请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业务的“全程网办”服务。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1.
2、2业务办理流程1.2.1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业务流程1 .企业申请。企业(申请人)通过法人注册登录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系统,进入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请入口,根据申请条件选择具体办理事项,阅读业务办理须知,跟随系统引导服务,根据企业是否已购置车辆两种情形分别按照要求线上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材料等。可通过便民政务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和信息,申请人可不再提交。2.审核办理。申请人完成线上业务申请后,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系统自动将办件信息推送至对应省份省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或行政审批系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省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或行政审批系统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开办道路货运
3、企业一件事相关信息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出具审核意见。3.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投入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不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核不通过的意见与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详见下图1申请人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通过补齐补正环节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交材料。注口便N我”系康.设第“内办垢企件n*ae%*,同、机At三.也“,依令记*、4It总从曾舞程Tfr.M电r*RR惊.M4隔城+冷仲松NHl总泰统警ijum卡,曲/A上传WM申人申MKAg.jMl承退区有016布技*AHrft*a上传办友建路如外方忤叫O.MM+(4Aitttf由政ItAlAUff!
4、UtAM6办什班电及M联中通人从短氏畿*系靖代比“件逋及及由图1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系统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1.2.2道路运输证配发业务流程申请人在申请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时未购置车辆的,在规定时间内购置车辆后,可通过“道路运输证配发”申请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详见图2。1 .经营业户申请。经营业户(申请人)通过法人注册登录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系统,进入“道路运输证配发”申请入口,根据申请条件选择具体办理事项,阅读业务办理须知,跟随系统引导服务,按照要求线上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材料等。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和信息,申请人可不再提
5、交。2 .审核配发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申请人完成线上业务申请后,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系统自动将办件信息推送至对应省份省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或行政审批系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省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或行政审批系统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相关信息和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出具办理意见。符合条件的,为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不符合条件的,出具相关审核不通过意见与原因。申请人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通过补齐补正环节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交材料。图2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系统业务办理流程1.3 业务进度反馈各省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或行政审批系统接收到办件
6、申请后,结合办理进展及时向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系统更新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信息。申请人提交业务申请后,可在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系统“我的办件”栏目及时查看业务办理进度信息。1.4 信息共享交换1.4.1 外部系统交互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系统通过交通运输部交换共享平台共享获取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1.4.2 部级系统间数据交互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系统通过部级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获取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相关材料;通过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获取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信息;通过部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获取业户经营许可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电子
7、证照及数据。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省级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数据同步更新及时性、完备性,并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V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联网技术要求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0号)中附录A.13图片信息交换与共享接口要求,及时同步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车辆前方45。角照片等相关材料。1.4.3 部省间运政数据交互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系统向省级道路运政系统或行政审批系统转发办件工单及相关材料,接口详见3.1.1、3.1.2、3.3.2、3.4.1。省级系统向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系统获取办件材料信息并反馈工单办件进度及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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