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预决算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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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学院预决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预决算管理行为,充分发挥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根据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结合、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实行勤俭节约、注重实效的总要求,应严格控制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努力降低运行成本,建立节约型校园,定期开展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和考核。第三条学校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学
2、校年度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等。第二章预决算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预决算由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其对预决算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三)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四)审议、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五)监督预算执行,审议、批准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方案;(六)审查、批准学校的决算报告。第五条财务与采购管理处作为学校预决算的专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收集资料,分析往年预算执行情况,对学校各单位提出的明细预算建议案进行审核,并汇总编制预算草案;(
3、二)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报学校预算建议草案;(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批复意见,编制校内预算,并按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把学校的预算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实施责任预算管理;(四)审批各责任单位具体预算方案;(五)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报预算调整建议;(六)根据校党委会的决议,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年度预算;(七)监督学校各项预算的执行,督促各预算收入单位和缴款单位完成收缴任务,汇总、通报收缴情况,监督各责任单位管好、用好资金,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准确、及时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建立预算执行预警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A)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告
4、预算执行情况;(九)年终全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及时地编报学校年终决算。第六条各预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等)是本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提报本部门年度预算建议;(二)落实本部门的预算收入和支出责任;(S)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预算,编报本部门具体预算方案和月度用款计划;(四)坚持“一支笔”审批和会签制度,严格控制本部门的预算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五)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年内确需调整预算的,要据实向学校提出预算调整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第三章预算编制原则第七条预算编制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要从学校和各部门的实际
5、出发,对编制程序、重点项目、支出标准和定额、资金分配等加强科学论证,努力做到客观、公正、透明,确保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第八条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可能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科学、合理、规范地编制预算,原则上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九条学校实行统一预算、分级管理原则。学校应将各部门、二级学院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由学校统一预算,统筹安排。做到收入合规、支出合理。学校经费管理权限实行归口、分类管理;各二级学院(部)应建立健全运行经费的管理机制;应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科学合理地使用各项经费。第十条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
6、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合法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所有收入全部由学校统一调度使用。第十一条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全部支出由学校预算统一安排。应从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实际出发,体现学校年度整体的事业目标,保证学校事业顺利进行,在保证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集中财力优先支持学校内涵发展,积极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稳步提高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活动的基本运转和保障水平。第四章预算编制的内容和方法第十二条学校年度预算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编制的综合财务收支拟定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第十三条收入预算。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通过多
7、种渠道取得的各类非偿还性办学资金的收入计划,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拨款,包括教育事业费拨款、科研事业费拨款、公费医疗费拨款等,其中教育事业费拨款按核定的定额测算。(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学校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按照有关要求测算。(三)事业收入(预算外资金)。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收入按收费标准测算;科研事业收入由科研主管部门按横向科研项目收入水平测算。(四)经营收入。指学院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分析往年的决算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业务量和取费标准测算。(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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