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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锐意进取,勤奋学习,每学年将在全院学生中组织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及比例(一)评选范围在校连续学习满一学年的全日制学生与学生班集体。(二)评选比例1、三好学生按照学生总人数5%的比例评选2、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学生干部总数的10%的比例评选先进班级的班长单独评定优秀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单独评定3、优秀共青团员按照团员数的10%的比例评选4、优秀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5%的比例评选5、先进班级按照班级总数的15%的比
2、例评选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2、严格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和支持学院的建设与发展。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无任何违纪现象。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现象。学年考试课成绩名次居班级前20%,单科成绩良好以上,综合测评成绩位居班级前20%。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医学技能竞赛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5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体育成绩良好以上。(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一致。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品质。2、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学习与生活、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无任何违纪现象。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4、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作风民主,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创新意识与决策能力,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工作成绩突出。5、坚持原则,有正义感,敢于同一切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6、能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学习
4、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现象。学年学习成绩位居班级前40%,综合测评成绩位居班级前40%o(S)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践行核心价值观,严格按照团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保持一致。2、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组织观念强,处处起榜样示范作用。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维护与遵守社会公德。5、热爱所学专业,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各种学习竞赛与社会实践活动。学年学习成绩位居班级前40%,综合测评成绩位居班级前40%o6、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讲究卫生,
5、身心健康。(四)先进班级的评选条件1、班委会健全,分工明确;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工作作风民主,联系群众,各方面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2、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优异,能出色地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班会、班级民主生活会正常;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3、班风积极向上,严肃活泼,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4、班级学习气氛浓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竞赛活动,广大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5、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医学技能活动、文体活动和丰富多
6、彩的第二课堂活动,教室、宿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群众性社团活动,全班同学身心健康。6、班级考核名次居班级总数的前30%。(五)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1、积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支部在青年学生中的核心作用与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践行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关心广大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2、本支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支部经常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竞赛活动,各科学习成绩优异。3、积极开展党团基本知识等方面的思想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
7、彩的第二课堂活动,积极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向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4、团的组织制度健全,严格遵守团的纪律,按时收缴团费,组织团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的组织生活经常而又生动活泼,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5、支部团员中无违法违纪行为,团支部考核名次位居学生团支部总数的前30%。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奖励办法1、各类先进的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九月进行。2、先进集体的评选,要注重集体的团队精神、精神文明建设、第二课堂、校园文化活动、班风、学风及违纪现象等方面,由各系、团总支根据对班级和团支部的工作考核成绩,并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的意见,按评选标准认真组织评选,报学生处、团委审查,学院批准。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以班级为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在辅导员主持下,班级通过民主评选产生,经系审查后,报学生处团委核查,学院批准。4、报各类优秀初选名单时,同时上报由教务处(或系)盖章的学生成绩单、平均成绩及名次、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5、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院、系两级公示制度。6、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分别由学院和团委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各类先进个人由学院或团委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先进事迹材料存入本人挡案。本办法由学生处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