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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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4)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矿山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以及区委第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
2、信息化“四化”建设为主线,构建以标准化为统领,抓主要负责人履职、抓隐患排查治理、抓安全技术管理、抓岗位员工规范操作的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一统四抓”体系,推动传统采掘业向现代采掘业转型,推动全区矿山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区大中型矿山占比不低于60%,矿山开采、铲装、运输等关键岗位作业机械化率达到100%,三级标准化企业达标率达到IO0%,安全管理信息化达标率达到IO0%,矿山总工程师配备率达到IO0%,矿山专业执法人员配备不低于75%;矿山行业安全发展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以及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法治体系、双重预防体系、安全技术体系、社会共治体系、专家服务体系“
3、四化六体系”建设落地见效、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一统四抓”体系健全完善。到2030年,全区矿山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根本提升。二、重点措施(一)严格矿山安全准入,从源头上防范事故风险1 .严格矿山源头管控。新设矿山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及国家产业政策等要求,勘查程度应符合相关规定。矿山设置应严格落实联合选址制度。大中型露天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与周边生产生活设施的安全距离,法律法规标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当通过安全设计、开采工艺或安全协议妥善解决;小型露天矿山应满足相关安全规定;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矿山不得以山脊划界;相邻地下矿山之间要留设50米以上
4、的保安矿柱。除符合规定的情形外,新设采矿权范围不得与已设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重叠,可集中开发的同一矿体不得设立2个以上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是拟建设规模,矿山设计单位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资源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在矿山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科学论证并确定实际生产建设规模,从源头把控超能力生产,强化动态储量核查。矿山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生产。(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2 .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按照分级审查管理要求,严格对年产5
5、0万吨以下的露天矿山改扩建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不进行爆破作业的页岩、型材、砂岩开采的可以不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应由区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规范,聘请有关专业专家进行技术支持,严格实质内容审查。对矿山企业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区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就矿山周边环境、生产生活设施的符合性进行现场核查。矿山企业要在批准的施工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确需延期的报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新建矿山应当一次性进行总体设计,1个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生产系统。(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6、、各乡镇人民政府)(二)强化“四化”建设,推进矿山转型升级3 .加快矿山规模化发展。分区域分矿种控制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对长期停工停产、资源枯竭的矿山,积极引导退出。推动同一个矿体分属2个以上不同开采主体、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不满足安全规定的矿山以及以山脊划界的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矿山整合重组。鼓励通过资源资产优化、技术改造等方式提高生产建设规模。(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4 .加快矿山机械化改造。推动中小型矿山机械化升级改造和大型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灾害严重矿山的智能化建设,打造一批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定期对
7、取得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安全标志的在用设备设施开展安全可靠性检验,实行矿用设备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到2025年年底,力争矿山关键岗位作业机械化率达到IO0%、露天矿山破碎进料口机械化率达到IO0%。(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5 .加快矿山标准化建设。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山开发与保护的全过程,健全完善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新建、改扩建矿山应在投产时达到绿色矿山要求,严格遵循“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切实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加快开采工艺标准化建设,露天矿山要按照自上而下开采顺序,采用台阶开采,严禁掏采或者“一面墙”开采;新建地下矿山原则上采用充填采
8、矿法,不能采用的应严格论证;中小型地下矿山不得有4个以上生产水平同时采矿;开采深度超过800米或者开采规模超过30万吨/年的矿山,应当采用机械化撬毛作业;矿体埋藏深度小于200米的新建建筑石料矿山,原则上不得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加快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年底,力争矿山三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IO0%、二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50%以上;力争创建1家一级标准化矿山。(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6 .加快矿山智能化提升。推动地下矿山加快建设人员定位、安全监测监控、通信联络、应急广播、视频监控、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等系统;鼓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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