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学生军训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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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学院学生军训管理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的通知精神,保证学校军训效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军训管理规定如下:一、全体新生必须按辽宁金融职业学院的有关规定参加集中军训和军事理论课的学习。必须严格执行军训期间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学校实行军训课程考核制度,凡按学校规定完成所有训练科目者,由军训带队教官与学校军训办公室共同核准军训成绩。军训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种。凡军训成绩不及格者须重新参加次年入学新生军训。完成所有科目后,军训成绩计入学生成绩档案。三、军训中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请假1天者由带队教官和辅导员(班主任)
2、共同批准;请假2至3天者,经带队教官和辅导员(班主任)同意后,报各系党总支书记批准;请假3天以上者,由系办开证明,报军训办公室批准。因病请假者,需有校医开具证明并按上述程序审批。凡缺勤超过本期军训总天数的三分之一者,以后必须重训I。身体有残疾者,按教务有关规定执行。无故缺勤,或有正当理由而未经请假,或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者,按旷课论。旷课3天(含三天)以上者,军训记不及格,以次年须重训I。旷训情节严重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四、因生理缺陷或患有严重疾病,确实不能参加军事训练中某些科目的学生可申请免训。免训者须填报免训申请表,并附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可以不参加该科目的训练,申请表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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