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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标准空间天气数据分类与编码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2021年10月20日,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下达2022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及编制预研究项目计划(气发函202136号),空间天气分类与编码项目列为推荐性气象行业标准,计划编号:B-2022-076,由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主持编制。本标准由中国气象局提出,由全国气象基本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6)归口。2 .协作单位本标准由国家卫星气象中心起草。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作为本标准编制任务的主持单位,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完成需求调研、标准总体设计、制定编写任务和编写方案、确定时间进度和编写原则并完成标准的修改和定稿。3 .主要起草人
2、及所做工作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敦金平、于超、吕景天、朱琳玲,其分工如下:敦金平,国家卫星气象中心,负责标准制订技术路线的制定、组织和实施标准制订、标准核心技术制定。于超,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参与标准部分条款的编制。吕景天,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参与标准部分条款的编制。朱琳玲,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参与标准部分条款的编制。4 .主要工作过程(1)标准编写需求气象数据是从数据采集、传输、加工处理、预报预测、共享服务、存储归档等气象业务和可研工作各个环节所产生的各类数据的总和,是大气科学的基础。根据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气象数据的使用和开放共享程度程度不断提高,面向政府部门如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
3、部等,面向社会公众,面向教育科研的气象数据服务量日益增加,充分体现了气象数据价值。空间天气作为地面气象向上延伸,是大气科学的有机组成部分。空间天气数据是气象数据基础数据的一种。但空间天气数据来源复杂、种类繁多、格式多样、表现形式各异,目前仍然存在数据表示方式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影响了气象数据的正确应用。因此,急需制定空间天气数据元标准,规定空间天气数据的采集、传输、分析、加工、存储、归档和服务等各业务环节中空间天气数据的表示方法,以解决目前相同数据在不同业务环节中相关规则的不统一问题,有效提升空间天气数据服务于国民经济各行业的能力,增强空间天气数据的服务效益。(2)成立起草组、任务分工、制定
4、工作计划2021年10月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下达标准制订计划后,成立了项目编写组,确定了标准编写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和原则,进行了任务分工并制定了工作计划。(3)组织起草初稿2021年12月,项目组在充分调研、分析基础上组织起草了空间天气数据分类与编码初稿。(4)完成征求意见稿2022年ITO月,编写组根据各类型空间天气数据元目录编制中遇到的问题,对空间天气数据分类与编码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空间天气数据分类与编码(征求意见稿)。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确定的依据1.编制原则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结合前期调研,统筹考虑了空间天气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和应用方面对于规范数据表示的需求,空间天气数
5、据的分类方法和编码规则遵循以下原则:(1)适用性:立足于中国气象局空间天气业务的现状,主要依据业务中常用的观测数据和产品,结合目前空间物理界对空间天气数据和产品的使用状态,同时兼顾未来的发展需求,决定标准化的内容。(2)规范性原则以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标准为基础,遵照中国气象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政策、标准及其规范,编制本标准。(3)通用性原则标准简洁、易懂、具有通用性,既适用于中国气象局空间天气业务,也可用于国内空间物理界。(4)可扩充性:空间天气数据的种类随着时间推移会不断增多,因此,空间天气分类与编码体系应保证充分地可扩充性,避免空间天气数据种类增加对数据分类与编码体系
6、造成影响。2.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空间天气数据分类和编码的方法遵循GB/T7027-2002,采用混合分类法。选取空间天气数据的系统定义、仪器属性、数据等级属性、数据区域属性、产品属性、格式属性的不同组合进行分类。二级以下分类采用线分类法。遵循GB/T40153-2021,分类代码由资料一级代码和二级分类的各属性代码组成,各代码之间用下横线J分隔。一级代码用两种方式表示,一是简码(由1位英文大写字母),二是标识符(由4位英文大写字母组成)。空间天气数据一级分类标识符为SWGOo二级及以下分类属性代码用字母数字代码表示,宜体现属性的基本意义、便于人工识别、符合英文缩写习惯。
7、(2)空间天气数据分类和编码规则提取空间天气数据共同具有的属性进行分类和编码。按照编码顺序,依次分为系统定义、仪器属性、数据等级属性、数据区域属性、产品属性和格式属性。以下分别规定了各属性的编码基本规则,可根据规则进行扩展。系统定义分类按照系统名称进行划分。系统定义分类编码使用代码长度4-5位的数字代码。仪器属性编码使用代码长度不定的字母代码。一般使用构成该仪器的英文全名的各单词首字母组合而成,遵循该仪器国际通用缩写名称。参照QX/T158-2012,将数据等级分为0级数据、1级数据、2级数据、3级数据、4级数据。数据等级属性编码使用代码长度定长2位的字母数字代码,首位为英文大写字母“1.”,
8、第二位为阿拉伯数字。区域属性分类按照空间天气产品的观测区域进行划分。区域属性编码使用代码长度3-5位的字母代码。产品属性分类按照空间天气产品的名称进行划分。产品名称编码使用代码长度4-6的字母代码,一般使用构成该数据产品的英文全名的各单词大写首字母组合而成,并遵循该产品国际通用缩写名称。格式属性分类按照空间天气数据的文件格式进行划分。格式属性编码使用代码长度定长3位的字母代表,一般从该格式的英文名称中抽取字母组合而成,并遵循该数据格式国际通用缩写名称。主要依据空间天气业务中常用的数据和产品名称(简称)、数据类型和数据格式等的分类,已发布的标准如气象资料分类与编码编制(GB/T40153-202
9、1)、气象卫星数据分类与编码规范(QX/T327-2016)等。三、本标准的试验和应用情况本标准采用的仪器属性编码、产品名称编码、格式属性编码等多数已在空间天气工程和业务中使用。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也根据空间天气各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展,适当的纳入一些在建项目(如风云工程、子午工程、空间天气专项工程等)中已在使用或即将生成的空间天气数据纳入了本标准,便于空间天气业务的拓展。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目前国内外暂无同类标准技术。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本标准遵循了国标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T7027-2002)和气象资料分类与编码编制(GB/T40153-2021)分类与编码原则,保持了与国标的一致性,不违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无。七、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建议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八、贯彻本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空间天气设备生产厂家、观测台站和空间天气业务部门有义务参考使用该标准,中国气象局气象信息化系统中有义务参考使用该标准。举行相关标准宣传及培训,引导相关人员对标准的掌握与应用。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无。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