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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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项目类别序号违法行为违反条款不予处罚的情节一、专项处罚裁量表(一)建设项目管理类1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依法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擅自开工建设,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
2、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有关部门不得颁发许可证。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
3、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时满足下列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1 .属于首次违法:2 .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一、专项处罚裁量表2环境影响登记表未依法备案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
4、(三)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四款依法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将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满足下列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1 .属于首次违法;2 .经发现后主动实施关闭或者实施停止建设、拆除涉案设备或者恢复原状筹措他危害后果轻魏5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
5、概算,或者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同时满足下列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1 .属于首次违法:2 .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一、专项处罚裁量表(一)建设项目管理类6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
6、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险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同时满足下列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1 .属于首次违法;2 .经发现后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未产生危害后果。8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脸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放射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验
7、收;验收合格的,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同时满足下列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1 .属于首次违法:2 .建设项目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但未经验收就已经投入生产或使用,未发现污染后果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或主动停产、主动关闭项目、恢复原状的。10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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