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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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台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有效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按照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和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年度工作(一)2023年。健全完善烟台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体系,建立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实现全覆盖,持续抓好街道(乡镇)、社区(村庄)和物业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在建成区分批次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全市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10个、示范区市1个、示范街道(乡镇)1个、示范社区
2、(村庄)15个。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3%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二)2024年。研究制定烟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12035年),市区建成区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其他区市建成区逐步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区市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全市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15个,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市2个、示范街道(乡镇)3个、示范社区(村庄)20个。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市区基本建成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各区市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能力同步提升。(三)2025年。研究
3、制定烟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市区建成区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投放、中端运输、末端处理运行体系,居民逐步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其他区市建成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全市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30个,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市2个、示范街道(乡镇)6个、示范社区(村庄)30个。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全市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处理设施满足产生需求,原则上实现一区市一设施,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区市采取与周边区市共建共享的方式,全市生活垃圾分
4、类投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逐步规范。二、重点任务(一)实施源头减量。1.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倡导“绿色办公”,加快推动无纸化办公,倡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使用再生纸制品。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开展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行动,持续提升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和循环化水平。积极推行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净菜上市工作,广泛开展“光盘行动”,有效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引导市民和单位对闲置物品或旧物实现循环再利用。引导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领域经营者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
5、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市政府、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规范前端投放。2 .科学合理设置投放点。由街道(乡镇)牵头,居民小区和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对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开展撤桶并点和升级改造工作,新建居民小区、改造的老旧小区,要按照300400户设置一处非露天垃圾分类投放点,同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有物业管理的封闭式居民小区,在相对固定位置设置一处可回收物回收点、有害垃圾暂存点,设置一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临时存放点,并分别设立公示牌。无物业管理的开放式居民小区,由街道(乡镇)组织辖区社区(村庄)分别设置相应的回收点和暂存点
6、。各区市负责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中转站建设,鼓励共建共享分类处置设施。机关、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景区、交通枢纽、公共体育场馆、国有企业等各类场所,要设置与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投放点和收集容器,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并设立分类公示牌。(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 .加强投放现场指导。推广“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三定一督现场指导”的分类投放模式。街道(乡镇)负责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分类指导员管理,实行定时定点上岗、在线打卡管
7、理。实行物业服务的封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做好服务区域内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维护,加强垃圾分类宣传,督促业主分类投放,对不按照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及时规劝、制止。未实行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社区(村庄)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宣传、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中端收运。4 .加强分类运输车辆管理。各区市要配置足够数量、满足需求的分类运输车辆,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稳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新能源化。配备密封性好、节能环保、满足需要的专用收集运输车辆,分类运输车辆统一
8、颜色、统一分类标志和宣传语,统一喷涂监督举报电话,严禁分类垃圾混装混运。根据其他垃圾、厨余垃圾等分类垃圾比例变化,各区市要调整、完善小型生活垃圾收集压缩站分类功能,改造部分收集压缩站专门收运厨余垃圾。小型生活垃圾收集压缩站的颜色、标志与分类运输车辆实行统一管理。2025年底前,全市新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100辆以上。(市城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5 .推行集中装车收运模式。生活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履行管理主体职责,按照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定各类垃圾收运作业方案,实行“定车辆、定路线、定时间”的公交化分类收运方式。达到2000人的居住小区,垃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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