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进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的资助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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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引进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的资助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加大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力度,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根据江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加快打造新时代人才强市若干措施,制定本细则。一、引进战略科学家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战略科学家,来江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助。(一)资助对象。在江门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一)资助条件。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战略科学家带创新创业项目来江开展重点科研项目攻关,科研项目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
2、生命健康。项目核心技术能够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或以国际国内领先创新技术推动江门市“科技引领工程快速向前。(三)资助标准。根据创新创业项目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考量,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性资助。评价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与江门产业发展的契合度,项目的投资额、预期产值和税收,项目核心技术的先进性程度,项目的研发投入强度和形成成果的预期数量,项目在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的作用等。(四)应提交资料。1.江门市战略科学家项目“一事一议”备案表;2 .申请单位法人证照;3 .战略科学家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
3、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4 .战略科学家身份佐证材料5 .项目可行性报告;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五)申请流程。1 .由引进战略科学家的单位向属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联合相关部门对项目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初审,提出对申请项目的资助意见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科技局。引进战略科学家的单位属市直部门的,向市科技局提出项目申请;市科技局联合有关部门对项目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初审,提出对申请项目的资助意见;资助意见中涉及县(市、区)配套支持的,征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2 .市科技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
4、对项目资助意见进行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同步报市委人才办备案。3 .资助意见经市政府审定后,市科技局、属地人民政府与资助对象签订三方资助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引进战略科学家的单位属市直部门的,由市科技局与资助对象签订资助协议;资助意见中涉及县(市、区)配套支持的,由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与资助对象签订资助协议。二、科技领军人才(一)科技领军人才购房补贴。1 .补贴对象。入选国家和广东省(仅限通过省平台入选)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的科技领军人才(包括顶尖人才、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金融领军人才和青年项目人才等,下同),且已在我市认定或评定为江门市高层
5、次人才。2 .补贴条件。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购房补贴:(1)申请人已在江门市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2)申请人在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新购买住房(即购买日期在本政策发布之后,且需在取得科技领军人才身份之后),房屋产权人为申请人或房屋产权为申请人与其父母、配偶、子女共有;(3)申请人承诺领取首笔购房补贴后在江门市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且持有该房产不少于五年。3 .补贴标准。每名申请人最多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可享受的最高额度如下:(1)对引进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科技创新、创业和金融领军人才,以及广东省重大人才引进工程顶尖人才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对在江门申报入选的给予1
6、20万元购房补贴。(2)对引进已入选广东省重大人才引进工程杰出人才给予80万元购房补贴,对在江门申报入选的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3)对引进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青年项目人才和广东省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对在江门申报入选的给予80万元购房补贴。(4)对引进已入选广东省重大人才引进工程青年人才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对在江门申报入选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申请人实际所购房屋总价低于相应购房补贴最高标准的,按实际购房总价作为应发补贴总额。购房补贴分三年发放:首年申请通过后发放应发总额的40%;首笔购房补贴发放之日起满12个月后,提供相应的全职在岗证明后发放
7、应发总额的30%;第二笔购房补贴发放之日起满12个月后,提供相应的全职在岗证明后发放总额的30%o4 .应提交资料。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对象为申请人,申请人所在的用人单位为申请单位。(1)江门市引进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3)科技领军人才身份佐证材料(首次申请时提供);(4)申请单位法人证照和申请人劳动合同;(5)申请人不少于12个月(首次申请提交不少于6个月)的购买社会保险记录或不少于12个月(首次申请提交不少于6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证明、个税申报系统申报截图及完
8、税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全职在岗证明(管理期满时需再次提交);(6)申请人购房合同及购房款缴纳的发票(首次申请时提供);(7)父母关系证明、结婚证、子女关系证明,中国大陆以外的证明文件需经公证机构公证(房屋产权为共有的提供,首次申请时提供);(8)申请人领取补贴后连续在江门市全职工作三年以上,持有该房产五年以上的承诺书(首次申请时提供)。5 .申请流程。(1)申请人根据自身所入选的人才项目向属地归口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归口主管部门指申请人申请国家和广东省(仅限通过省平台入选)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的受理和审核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归口部门。从工信申报入选顶尖人才、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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