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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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问题为导向,立足新发展阶段,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打好技术基础、补齐领域短板、强化机制弱项、紧抓责任落实“为着力点,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推进声环境质量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宁感。(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噪声污染防治管
2、理体系不断完善,治污责任有效落实,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得到有效控制,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噪声监测点位布局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二、重点任务(一)夯实管理基础,加强声环境质量管理1.夯实地方法治基础。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探索将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纳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好法治基础。(省生态环境厅、省精神文明办按职责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3、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 .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指导各地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及用地规划,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按照“边评估边整改的原则,开展9个中心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根据国家要求,按时完成贵阳市、遵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2023年9月底前,完成其余中心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整改工作。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和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视情况适时自行开展县级城市和贵安新区评估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3 .落实地方声环境质量改善责任。遵义市绥阳县、六盘水市钟山区、毕节市金沙县等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低于85%的城市,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根据声环
4、境质量改善规划编制指南,编制实施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及其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噪声地图应用,依托噪声地图、噪声溯源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精准化管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4 .加强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省声环境质量信息,2025年起公开发布全省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和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5 .推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严格落实噪声法以及国家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要求,推动各地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鼓励贵阳市、遵义市先行先试,率先开展划定。(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二)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噪声源头管控6,优化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噪
5、声与振动污染防治以及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制定或修改省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防止或减轻噪声污染。全面落实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源头减少噪声污染。(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民航贵州监管局、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驻贵阳办事处等按职责负责)7 .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应符合建筑环境通用规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绿色建筑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科学规划住宅、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位置,合理确定与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
6、距离,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受到周边噪声的影响。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校园噪声监测。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噪声污染源排查整治,对周边噪声影响学校的,要对噪声源进行整治,对学校噪声影响周边环境的,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布置操场等课外活动场地,加强校内广播管理,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负责)8 .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将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作为绿色公路、美丽公路和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科学选线布线,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铁路项目应尽量绕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落实机场周围噪声敏感建筑
7、物禁止建设区域和限制建设区域的规划管控。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民航贵州监管局、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驻贵阳办事处等按职责负责)9 .紧抓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对生产、销售有噪声限值国家标准的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组织对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时发出的噪声进行检测;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推动噪声治理、环保装备制造等行业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负责)(三)强化
8、重点企业管理,深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10 .加强工业园区管控。鼓励工业园区进行噪声污染分区管控,优化设备布局和物流运输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工具。严防噪声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向乡村居住区域转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I1.加强重点企业监管。督促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切实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降低噪声排放分贝值,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并加强监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依法排污,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各市(州)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编制本行政区域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按要求发布和更新。噪声重点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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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十四 噪声污染 防治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