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油库消防道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油库消防道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范文.docx(3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杨浦油库消防道路修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11-S-652052招标单位:中国石油化工XX上海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瑞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1年12月第一章投标须知3一、 招标邀请函4二、 总则7二、投标报价说明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五、开标与评标13六、附件16第二章合同合约条件22第三章技术规范31第四章投标书32第五章投标文件33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杨浦油库消防道路修理工程建设地点:军工路2490号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总投资:人民币200万元标底:人民币182.0365万元要求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
2、格合约甲方要求工期:180天(日历日)相关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12月下旬,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招标范围:由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杨浦油库消防道路修理工程图纸所显示的工程合适的内容,上述工作合适的内容均属施工承包范围。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2合同合约名称:杨浦油库消防道路修理工程施工合同合约3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5发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2月12日下午13:30地点:军工路2488号6踏勘本相关项目现场:2011年12月12日下午14:007书面提问时间:2011年12月12日下午16:00前联
3、系人:车鉴电话:13916234547传真:56844710注:无问题的单位应传真无问题说明。8投标预备会(招标答疑会)答疑时间:2011年12月13日下午14:00答疑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淞滨路133号3楼(上海瑞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9投标保证金:本相关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书、电子文档(.Sbf文件)各一份11投标截止日期:2011年12月16日下午13:30时地址:中山东一路24号甲(上海石油分公司)509会议室12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6日下午13:30时地址:中山东一路24号甲(上海石油分公司)509会议室评标时间:2011年12月16日
4、下午14:00时地址:中山东一路24号甲(上海石油分公司)509会议室招标邀请函中国石油化工XX上海石油分公司委托上海瑞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杨浦油库消防道路修理工程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相关项目概况相关项目名称:杨浦油库消防道路修理工程;相关项目编号:2011-招-652052;建设地点:位于军工路2490号内;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要求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合约甲方要求工期:为保证施工期间不影响油库范围内的正常生产,本工程要求分五阶段施工,具体时间节点按业主实际需求为准,包括各阶段施工衔接时间在内,总施工工期要求为150个日历日;相关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12
5、月下旬,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招标范围:由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杨浦油库消防道路修理工程图纸所显示的工程合适的内容,上述工作合适的内容均属施工承包范围。二、合格的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三、招标文件领取及现场勘查信息招标文件领取及现场勘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其他有关事项:其他有关事项:(1)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四、报名信息及注意事项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招标邀请函及回执后,确认参加(或不参加)本相关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于2011年12月9日上午11:00前将回执回传至56844710,谢谢!五、联系事项招标单位:中国石油化工XX上海石油分公司代
6、理机构:上海瑞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宝山区淞滨路131-133号3楼联系人:车鉴联系电话:13916234547传真:021-56844710邮政编码:200940上海瑞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12月9日杨浦油库消防道路修理工程招标邀请函回执我司已于2011年12月9日收到“杨浦油库消防道路修理工程招标邀请函”,对招标邀请函的有关合适的内容已获悉。现决定(填写参加或不参加)本相关项目的投标活动。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号码:单位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2011年月日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邀请函及本回执后,确认参加(或不参加)本相关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于20
7、11年12月9日上午11:00前将本回执回传至56844710,谢谢!(一)招标概述1.1本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是各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标书的依据,也是日后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承包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约的主要依据,并将作为施工承包合同合约的附件之一,与施工承包合同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 .2本文件解释权属招标单位(建设单位)。(二)工程概况2 .1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XX上海石油分公司3 .2相关项目名称:杨浦油库消防道路修理工程4 .3相关项目地点:位于军工路2490号5 .4总投资:人民币200万元6 .5标底:人民币人民币182.0365万元7 .6相关计划开
8、工日期:2011年12月下旬开工8 .7施工现场条件2.7.1供施工单位使用的场地以建设单位划定区域为界。区域外场地不得随意搭建临时设施或作堆场。2.7.2本工程施工用电、用水管由建设单位接至现场边缘。中标单位进场后应自装管线及计量表具,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用,应按抄表计价每月结清支付。2.7.3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为投标报价取得依据。一旦中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建设单位将不予考虑。(三)资质要求3.1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合约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 在开标时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
9、系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另附相应的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委托证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书(一式一份,单独装入一个信封内密封,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有效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章,(四)工程招标承包范围4.1工程承包范围:由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杨浦油库消防道路修理工程设计图纸所显示的工程所有合适的内容,含原路面凿除、垃圾外运、新路面敷设等工作合适的内容,上述工作合适的内容均属施工承包范围。(五)工程承包方式5.1 本工程的承包方式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踏勘现场结果以及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5.2
10、 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工程转包,如发现转包,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合约,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并按有关规定处以一定数目的罚款。凡确需要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均应由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分包工程并在事前经建设单位考核出具书面同意文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六)工程管理管控要求6.1工程相关项目管理管控6.1.1中标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己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及造价的监督管理管控。6.1.2中标施工单位的投标书中承诺或经询标选定的本工程相关项目经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管控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换
11、和撤离,并承担相应职责。6.1 .3根据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管理管控规定、建市200848号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管控办法(试行)以及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管控总站的沪建市管200984号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加强执业人员监管的通知之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相关项目负责人。6.2 工程质量及“渣土垃圾”的整治处置要求6.2.1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按业主提供的图纸说明。6.2.2本工程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和执行现行国家、部颁、地方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设计要求、质量评定标准和上海市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管控文件,并依此进行监督和验收,整个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约甲
12、方要求,并协助合约甲方完成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奖罚的具体数额由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标书中提出,具体条约条款在合同合约中明确。6.2.3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格,除按合同合约中定下的赔偿数额外,应予返修,直至达到合格为止,返修所需人力、物力、财力、工期延误均由中标单位负责。6.2.4中标单位应积极按政府有关要求,做好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建筑垃圾(简称“渣土垃圾”)规范运输处理等工作。6 .2.5中标单位应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做好持证运营;保证不偷倒、不乱倒渣土和建筑垃圾。6.3 工程工期要求6 .3.1本工程建设单位要求工期为150个日历天。投标单位可根据各自的优势自行测算其投标工期,并作出
13、有依据的施工总进度相关计划表,以资竞争。各投标单位自报的工期将在评标时作为条件之一进行评定,一旦中标即为合同合约工期。中标的施工承包单位每延迟一天按不低于工程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偿,具体工期奖罚条约条款在合同合约中明确。为保证施工期间不影响油库范围内的正常生产,本工程要求分五阶段施工,具体时间节点按业主实际需求为准,包括各阶段施工衔接时间在内,总施工工期要求为150个日历日。7 .3.2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竣工图,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时间不作为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则返工时间作为工期累计。6.4 安全文明要求
14、6.4.1 1根据沪建建管2007079号R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督管理管控若干事项的通知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工程总造价的2%o6.4.2 中标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文的精神、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管控暂行规定及沪建建管(2002)第10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管控地通知,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接受招标人的规定,并积极主动落实招标人对相关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管控的要求。由于管理管控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其发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且建设
15、单位保留缓付工程款的权利。6.4.3 中标施工单位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配备适当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建立消防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并报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6.4.4 在工程施工期间,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有足够的警卫人员,并做好材料、设备、产品的保护工作,以确保工地安全和己完工程的完好。(七)、工程款支付方式7 .1本工程的工程价款付款办法,原则参照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合约格式。具体合适的内容及要求在施工合同合约中予以明确。8 .2竣工结算后,按有关规定留审价通过的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0%作为保修期的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即按各自责任予以结算。9 .3工程进展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签证等增减调整费用,经建设单位审核后在工程结算款中一并支付。(八)、材料及设备供应原则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包括制品)应在采购和进场前,向建设单位提供质保书、牌号、规格、生产厂家,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认可,否则建设单位有权不予验收进场。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包括制品),一律不得使用到本工程实体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采购方负责,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