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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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落实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落实好便民利企“微改革”任务举措,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务服务环境,提升群众、企业办事的便利度、获得感,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方向,从细节着眼、从细处创新,提升改革举措创造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快转
2、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群众、企业满意度,推动我县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二、工作目标以为群众和企业纾困解难、不断优化政务环境为目标,巩固2021年政务服务便民利民“微改革”成果,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继续创新推出新一批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民生、贴心服务的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举措,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加快形成简易、快捷、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服务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主要任务(一)开展便民利企“联办”“微改革”。1.推行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动户籍、房产、监护人身份信息、预防接种、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
3、等新生入学数据共享互通,进一步精简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所需材料,推行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全程网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2 .推行看病付费“一件事一次办o拓展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场景,通过出具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等方式,实现看病挂号结算、药品、检验检查等费用线上结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开展医保电子凭证跨省看病结算。(责任单位: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3 .推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推进企业基
4、本养老金申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定、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企业职工退休事项集成化办理,并根据退休职工的办事习惯,同步提供线上线下办理模式。1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4 .推行社会保障卡“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实现一次性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关联事项,参保人只需提交一套材料、一次受理,即可一次性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启用、密码修改与重置、挂失与解挂、补领、换领、换发等多个事项。(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5 .推行公民身后“
5、一件事一次办”。联合办理公民去世涉及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提现、公积金提取、丧葬费、抚恤金提取等一系列身后事,加强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优化服务,探索推行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6 .推行出国留学公证“一件事一次办”。整合留学生出国前需要办理的学历公证、学位公证等公证事项,提供出国留学公证集成化办理,并丰富办理场景,实行全程网办、线上缴费。(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政府办(政管办);完成时限:2
6、022年11月30日前)7 .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o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实现市场监管、社保、商务、税务、海关、统计、外汇等事项“多报合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统计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8 .推行企业开办“全链网办”。在企业开办过程中,将社保登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后续环节一并纳入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事。(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
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安局、县政府办(政管办);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9 .推行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验登合一”。对新建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实行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及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企业一次性获得规划条件核实合格结果文件、消防验收(备案)合格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打通项目竣工验收到不动产登记“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二)推行便民利企“即办”“微改革”。10推行驾驶业务“扫脸即办”。申请人刷脸即可申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8、从业资格证核发(新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从业资格证核发(新发)事项,系统通过申请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信息自动比对完成背景核查,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完成证照申办。(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政府办(政管办);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11.推行税费优惠即办即享。简化土地增值税免税事项办理流程,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自主申报,相关资料系统留存备查,即可快捷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福利。(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12 .推行超限运输审批自动办。在原有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审批系统中增加智能审批功能,对行驶我区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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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 深化 政务 服务 便民 改革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