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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推动高质量升规纳统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健全各类市场主体成长监测和培育体系,优化经济管理方式和流程,精准培育企业,壮大新经济动能,现就推动高质量升规纳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在XX市、镇(街)两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网格全面核实、职能部门培育、统计部门纳统的闭环管理工作体系,对达到“四上”标准60%以上的企业、“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企业和高技术企业、分支机构(产业活动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大个体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以及建成项目投产情况等进行全覆盖监测。对达到“四上”标准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市高质量发展成O二、基本要求(一)完善两个网络1.建立X
2、X市、镇(街)两级网格化管理网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纳统人员政策解读、数据采集和解决实际业务问题的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纳统队伍,保障纳统工作运行顺畅。各镇(街)应强化统计力量,为纳统人员开展企业核实、跟踪监测、纳统入库、业务培训、信息维护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2.维护好XX市智能支撑网络体系。依托XX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提供的数据支撑,向各镇(街)、各部门开放端口,根据工作职责分级共享相关情况,开展数据关联比对、运行监测和分析研究等工作。(二)建立三个名录库统计部门甄别筛选达到“四上”标准(见附件2)但未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的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形成“准四上库”;甄别筛选达到“四上”标准80%以上
3、的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形成“储备库”;甄别筛选达到“四上”标准60%-80%的企业、各类市场主体,形成“种子库”。通过建立三个名录库,与国家“四上”企业名录库一起形成四库统筹动态管理。三、纳统范围“四上”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入库标准和申报要求依据国家、省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四、纳统原则(一)“先入库再有数”。达到规模的“四上”单位要申请纳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企业名录库后,才能报送统计报表。(二)“谁主管谁负责”。各主管部门要负
4、责对主管的行业单位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将初核达到纳统标准的“四上”单位向统计部门报送,做好升规纳统服务工作。(三)“在地统计”。除建筑业按照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外,其他行业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五、纳统时间“四上”单位纳统分月度纳统和年度纳统。月度纳统审核工作在每年2月至12月开展。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要求,2月份,县级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1月12日;3月至12月,县级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当月5日。符合纳统标准的新开业单位(指上年第4季度至当年新开业单位)可进行月度纳统,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至11月,12月月度纳统仅限建筑业、房地产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年度纳统分两批次进行,时间
5、一般为每年H月至次年1月(因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为保证企业年度纳统工作质量,2023年年度纳统时间节点为9月至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当年国家、省统计局下发通知为准。“小升规”企业仅能通过2月月度和年度纳统申报入库。六、工作重点(一)动态监测市场主体。通过纳统人员走访调查、摸排核查等方式,及时更新纳统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帮助企业完善纳统材料开展纳统申报。(二)信息共享甄别。与XX市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推进跨部门、多领域数据应用,加强数据交换共享。统计部门通过筛选XX市下发的单位名录,对达到标准的市场主体入库管理。(三)名录分类推送。统计局及时将入库的市场主体推送给各镇(街)和市直相关部门,建立
6、本辖区、本行业名录库。(四)精准扶持培育。明确培育纳统目标,实施成长、提升、跨越培育工程,形成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努力实现“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纳统一批“。(五)会商反馈服务。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要定期调研走访,摸清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申报纳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类梳理提供服务,帮助企业化解难题。建立协同会商反馈服务机制,定期通报问题化解情况。(六)纳统监测评价。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汇总企业纳统情况,及时向XX市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办公室报告。市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办公室适时通报有关情况。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高质量升规纳统工作机制,研究
7、解决升规纳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事项,制定工作方案,跟进推动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强化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确保相关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二)强化分工协作。各镇(街)和各业务主管部门对所辖企业升规纳统工作负总责,要加强企业培育工作的指导,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等部门综合运用各项扶持政策,采取行之有效措施,支持企业达标并升规纳统,进一步推动XX市“四上”企业发展壮大,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各相关部门要充分挖掘本部门统计数据、行政记录及互联网信息对主管领域达到或接近统计入库标准的单位进行初核,协助配合统计部门解决申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和做好达标单位及时入库纳统工作。(
8、三)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渠道,宣传各种惠企政策,引导企业充分运用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企业依法纳统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广泛支持、积极配合企业培育升规纳统工作的良好氛围。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XX市统计局负责解释。附件:1.XX市高质量升规纳统工作机制2 .“四上”企业指标解释3 .各部门职责和所需提供资料XX市高质量升规纳统工作机制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XX市高质量升规纳统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XX市统计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机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召开企业升规纳统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解决在企业成长、培育和纳统
9、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通报各镇(街)和各行业的升规纳统单位数量,并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分析企业升规纳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措施及解决办法。工作机制如有人员调整,按程序自行发文公布。“四上”企业指标解释一、什么是“四上”企业?“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限额企业的统称,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房地产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一)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以及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年主
10、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以及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若非批发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商品销售额代替)。(三)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以及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若非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代替)。(四)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五)房地产开发经营
11、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六)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七)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未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有资
12、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在报告期内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二、“四上”企业怎么认定?按照“先入库,再有数”的原则,市统计局统一制定“四上”企业基本单位名录库,确定纳入企业统计联网直报范围的调查单位。第一步由各县市区统计局、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调查单位相关资料上报市统计局审核,第二步由市统计局上报省统计局审核,第三步由省统计局上报国家统计局批准认定。认定后,即为符合条件的“四上”企业,并纳入企业联网直报统计范围。三、“四上”企业怎么统计?“四上”企业都是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进行企业联网直报数据填报,
13、每个“四上”企业都拥有独立的用户名和密码,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由各企业单位每月自主按时上报。附件3各部门职责和所需提供资料部门职责要求指标内容获取时间瓣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服务业企业的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统筹协调服务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服务业纳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定期调度立项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推送给统计部门;协助提供全市市场主体名单及档案。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提供在全市登记的所有类型单位名录资料(不含个体户),包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详细地址、区划代码、联系电话、业务活动、登记注
14、册类型、成立日期、从业人员数、单位类型(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其他)等。年度:每年7月30日税务部门负责提供报告期内登记的全部新增、变更和注销的企业名单,提供报告期内各行业营业收入达到纳统规模80%及以上的企业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原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行业类别、所属县市区、营业收入等。季度:4月/7月/10月/次年1月M和信息化部门做好工业企业的培育、扶持、摸排工作;宣传、动员、督促达到规模标准的工业企业及时申报纳统。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提供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6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800万元及以上的驾驶员培训业、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机动车维修业法人单位;做好交通运输
15、服务业企业的培育、扶持、摸排工作;推进全市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车辆修理企业的分离纳统工作;宣传、动员、督促达到规模标准的企业及时申报纳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详细地址、区划代码、联系电话、业务活动、登记注册类型、成立日期、从业人员数等。月度:每月20日前商皖B门负责提供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16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主营业务收入16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单位;做好贸易业单位的培育、扶持、摸排工作;宣传、动员、督促达到限额标准的企业及时申报纳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详细地址、区划代码、联系电话、业务活动、登记注册类型、成立日期、从业人员数等。月度每月20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提供报告期内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组织协调推进资质建筑业、房地产企业分离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等企业的分离纳统工作;宣传、动员、督促企业申报纳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详细地址、区划代码、联